台当局“行政院”已制订有关草案,计划去除“国语”、“方言”的概念,明定岛内各地使用的自然语言包括台语(即闽南话)、客家话、原住民语等,都称为“国家语言”,有权使用,禁止歧视。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行政院”已完成草案审查,近期将进行讨论。制订此一“法案”是陈水扁2000年竞选的重要政见之一,过去台“教育部”与“文建会”曾先后推动将闽南话及客家话列为“官方”主要语言之一,引发不少争议。
而此次草拟的“法案”仅有十个条文,去除“国语”及“方言”的概念。至于外界争议的“官方语言”和“文字”问题,则脱钩处理。
对此,有“立委”痛批,这根本就是“去国语化”,以后小学的语文课本又该怎么处理。“简直不能想象,没有一个共通的语言,会是什么样?”
国民党“立委”江连福则表示,他虽然对将各族群语言列为“国家语言”善加保护乐观其成,但忧心没有法定的“官方语言”后,将造成当局与民间彼此间的沟通困难。
在台湾,现行“国语”是唯一“官方语言”,其标准音主要以汉语的北京音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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