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需要改革
社科院金融所所长李扬指出,中国需要全面厘清住房改革的思路,否则各个部门提出的住房改革方案很好,但是相互协调起来就有大问题。“解决住房问题是社会的任务,也是政府的任务。”他说。
6年前,社科院金融所曾建议不实行经济适用房政策,因为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是双轨制,前者会扰乱后者市场。不过此报告没有被采纳。迄今为主,上述问题的存在与此前研究的结果一致,即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都是高收入者,低收入者并无购买经济适用房能力,而目前大量中低收入者被赶向商品房市场。
住房公积金方面也存在类似问题。作为解决住房的金融手段,住房公积金的主管部门是建设部,公积金管理机构是一个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事业单位部门。公积金每年产生大量的收入盈余,而普通居民却没有钱买房,说明公积金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同时公积金管理机构既没有财政部监管,银监会也没有资格插手。“金融问题需要有金融机构管理、监督,不能让工程师管金融。”一位专家表示,需要加快体制改革步伐。比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增值收益的部分拿去盖廉租房,这本身就是“以公谋私”。他建议尽快将公积金的管理从建设部门分离出来,并成立住宅银行,同时加快建立住宅法的立法工作。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殷剑峰博士指出,中国需要借鉴国外经验,增加房地产消费。目前中国房地产信贷额度占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13%,与其他国家大约30%的比例相差很远。而住房信贷的违约率只有1%,实际上是很优质的贷款。(中国经济网/21世纪经济报道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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