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命名为“三0三”案的涉黑犯罪团伙案件。据称,这是近几年来长沙法院系统审理的最大恶势力团伙案件,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达47人之多。
指控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入侵住宅、非法持有枪支等达13项。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项罪名,检方就提供了40件主要事实。
该团伙携带刀具,明码标价为“辖区”的基建老板、个体私营户等出面“了难”、充当其保护伞。到2005年底,“黑手”已经伸向了娱乐场所、交通事故处理、包方工程、甚至水电费收缴等各个领域。
3月22日下午5点,长沙县星沙镇二区某街巷,54岁的居民李红生低着头,从这里匆匆走过。“孙树国?不知道不知道!你不用问我,以前这里常有人打架,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个。”面对记者的提问,李红生似乎并不愿多说。
或许他真不知道,就是这条不足百米、网吧、茶楼林立的街巷,一年前曾盘踞着一个人数庞大的涉黑团伙,而领头的正是31岁的孙树国。3月23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这起命名为“三0三”案的犯罪团伙案件。
坐大之路从勾心斗角到狼狈为奸
位于星沙镇二区的新阳光网吧,曾因为一名叫杜可的租住户而不得安宁。几乎附近每次发生斗殴,都会有一伙青年到这里统一集合。在检方的起诉书中,外号“阿辉”的杜可在团伙成员中排行第二,而且“出道最早”,用一位当地居民的话来讲,“正是他带坏了这里的风气”。
2003年11月,杜可来星沙做事,正是租住在“新阳光网吧”三楼,此后就很少挪窝,2005年,他在上网的过程中认识了邓雄彪、李宇强等人。邓手上掌控着一群新宁籍无业人员,而李手下的成员都是湘阴人,他俩和随后来星沙的史新刚拜杜可为“大哥”,有意跟随他在长沙县星沙镇发展。
就在杜可开始发展自己势力的同时,一名叫孙树国(外号阿木)的山东男子也介入到划分势力范围的争斗中,并通过出钱资助等形式,笼络到了史新刚等人,有了一帮自己可以差遣的人马。阿木、阿辉两派不断勾心斗角,直到2005年12月,杜可因出事被刑拘,利用这个机会,孙树国将他手下邓雄彪、李宇强的人马拉到了自己那边。杜可出监后,见“大势已去”,便转而与孙树国建立良好的关系,两个团伙狼狈为奸,逐渐纠合到一起,称霸一方。
为了办事方便,他们立下一些规矩,其中有三条执行得很到位:一是服从老大,听从指挥;二是一起出去“做事”要互相照顾,所得费用公平分配;三是组织成员有难,大家得齐心帮助,并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5万黑钱无处不在的“了难”黑手
“他们聚集到一起,最初并不全是为了钱,主要是逞威风。”参与开庭审理的一位辩护律师说,“但随着人数日众,为了维持队伍的生存,他们就开始想着法子筹资。”2005年,该团伙正式携带刀具,明码标价为“辖区”的基建老板、个体私营户等出面“了难”、充当其保护伞(他们称“了难”为“出警”,收取的“保护费”叫“军费”)。检方提供的资料表明,这些经费总共起码超过了15万元。
从2005年10月底开始,彭某和其表弟王某在星沙经营“金星”电游室,王通过朋友介绍请孙树国为其“看场”,彭和王则每天支付给孙树国100元“保护费”,孙树国也答应他们,社会上的事情由他负责。从此,孙树国和其手下经常到“金星”电游室走动,对外也声称该电游室由他罩着,孙树国为彭某看了3个月的场子,彭前后支付了9000元“保护费”。
为了显示自己讲义气,为日后发展积蓄力量,孙树国将这笔了难费平均分配,用到了“实处”。2005年10月的一天下午,当事人肖某支付2000元“了难费”给孙树国,孙自己贴了1000元买了5条芙蓉王烟,然后将现金和烟平分给自己手下。
大哥“讲义气”,手下肯拼命,孙、杜团伙迅速壮大。到2005年底,“黑手”已经伸向了娱乐场所、交通事故处理、包方工程、甚至水电费收缴等各个领域。
2005年10月25日,李某、黄某与洪山桥洪西分场9队社员刘某因争抢长沙大学内绿化工程的送土业务发生冲突,在双方争执打斗过程中,被告人史新刚受人雇请,带领杜可、刘子龙、赵庆飞、邓雄彪、李宇强、罗朗等40余人乘坐12台的士赶到现场,后因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洪山桥派出所出警,此事得以平息。
2005年11月3日18时许,长沙县安沙镇毛塘铺曙光电子技工学校司机与当地一骑摩托车村民相撞,又是史新刚等人出面“调解”,团伙成员获得20000元费用。
覆灭之路“白手套”终被一网打尽
孙树国团伙成员大多是无业青年,学历都不高,偏偏喜欢装文雅,几次作案都要求成员带上“白手套”。这些“白手套”从收“保护费”开始,黑手伸得越来越长,竟然主动策划敲诈、偷窃等案件。
2005年4月8日,孙树国手下和一名叫孔某的话吧老板发生纠纷,孙树国纠集史新刚等人携带砍刀包围了话吧超市。孔某夫妇被迫出逃,而他60岁的老母不得不当街下跪求饶。附近居民见状,心里都有气,但迫于其淫威,敢怒不敢言。最后请人出面,并交上“罚款”5500元,该店面才得以恢复正常营业。
他们还经常深夜强闯民宅,殴打当地居民。2006年1月31日凌晨2时许,刘智夫(另案处理)因赌博与被害人陶某发生纠纷,遂纠集被告人胡粟、史新刚、刘权、朱圣禄、何龙等人,携带铁棍等凶器,窜至开福区捞刀河镇,踹门强行进入陶某家中,而后采取罚跪、殴打等手段将陶某夫妇打伤。
他们还对星沙县城的网吧实行“围剿”。不到2个月时间,先后偷取网吧的CPU价值高达14万多元,网吧业主虽然知道是谁作案,但只能忍气吞声。因为最凶的时候,他们甚至还配备了自制火药枪。
时常发生的斗殴,让当地居民提心吊胆。经过周密部署,2006年3月,长沙警方雷霆出击,终于将该团伙成员一网打尽。
为害一方涉案人员被控13宗罪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有50多页,指控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入侵住宅、非法持有枪支等达13项。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项罪名,检方就提供了40件主要事实。
长沙县人民法院提供的新闻资料,则称“三0三”案是长沙地区法院系统近年来审理的最大恶势力团伙案件,由于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庭审预计将从23日到27日持续5天。
在接受采访时,为被告进行辩护的律师团律师周金树称,作为长沙县的居民,他认为这起涉黑团伙的覆灭“大快人心”、能够对其他一些违法人员产生强大的震慑力。在本次辩护中,他们一定协助法庭查明案件真相,同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他们也将按照法律为部分被告人做无罪辩护。
“他们被抓后,县城很少再有人打架。”在采访结束时,一位居民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