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3月23日电 深圳“1·21”纵火案犯罪嫌疑人谢某等3人近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1月21日,深圳市宝安区亿兴模杯设备厂发生特大火灾,7名工人当场被烧死,2人被烧伤。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谢某于2006年底进入宝安区公明街道的亿兴模杯设备厂务工,谢某进厂不足一个月,因不能承受工作压力,向厂方提出辞工请求,却因工资结算问题与厂方发生纠纷,谢某由此萌生了报复厂方的念头。今年1月21日早上8时许,谢某从宿舍中取出一瓶酒精,并携带火机、竹竿等工具进入工厂一楼楼梯转角处,将酒精倒在地上,用火机点燃,火势迅速蔓延至全厂,导致该厂正在上班的7名工人当场被烧死,2人被烧伤。
案发当晚,唐某甲得知表弟谢某纵火后,交给其10元钱,让他马上逃。两天后,公安机关向谢某另一表哥唐某乙了解案情时,唐某乙明知火灾原因,却谎称谢某在案发当天早上一直在屋内睡觉,提供了虚假证言,误导了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近日以纵火罪将谢某逮捕,同时分别以窝藏罪和包庇罪将唐某甲和唐某乙逮捕。目前,深圳“1·21”特大火灾纵火案已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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