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李建国。中新社发 刘庚军 摄
资料图片:强卫。中新社发 张宇 摄
新华网北京3月26日电日前,中共中央决定:李建国同志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书记;张高丽同志不再担任山东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强卫同志任青海省委委员、常委、书记;赵乐际同志不再担任青海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建国同志简历
1946年4月生,山东鄄城人。大学学历。197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0年山东大学中文系毕业。
先后在天津市宁河县文教局、中共天津市宁河县委宣传部、天津市农委宣传处、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工作。1981年4月起,历任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天津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市委秘书长。1991年9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书记。1992年8月起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1993年5月至1997年8月任中共天津市委第六届副书记。1997年8月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常委。1998年1月当选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98年5月在中共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陕西省委书记、常委。2002年5月在中共陕西省委十届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中共陕西省委书记。2003年1月再次当选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强卫同志简历
男,汉族,1953年3月生,江苏无锡人,1975年3月入党,1969年1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毕业(中国科技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工学硕士。
历任解放军海军福建基地军械修理所战士,北京化工厂工人、副指导员、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六室副主任、副所长,北京化工厂党委书记,共青团北京市委书记,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委城建工委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1年3月任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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