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夷陵区一名女教师在家中拍摄的裸体照片,竟然被人偷偷上传至“新世纪课程网”,更为过分的是,照片上还加注了她的工作单位和姓名。记者昨日获悉,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不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二审。
据悉,这是当事人小梅(化名)再次将该网站的主管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和她所在的原单位——夷陵区雾渡河镇初级中学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和维权合理支出费用3000元。
2005年4月,在雾渡河中学任微机老师的小梅发现,她的5张裸体照片,被网名为“qinls123”的人偷偷贴上“新世纪课程网”,照片还特意加注了她的真实姓名、身份,并在网上停留一个星期,而该网站每天的访问量高达1万人次以上,每张裸照的下载次数在37-130次之间。小梅立即报警。经警方查明,裸照是被人通过雾渡河中学微机室内的工作计算机上传至网上的,是何人所传无法查实。
2006年3月,根据警方及法院查明的事实,小梅以管理不善为由,将网站的法人代表北京师范大学和宜昌市夷陵区雾渡河镇初级中学同时告上法庭,但当年8月21日,夷陵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小梅的诉讼请求。
在3月23日的庭审中,小梅的代理律师认为,一审认定北师大没有实施直接侵权行为,履行了网络管理的注意义务;认定雾渡河中学在微机管理方面不存在过错为由,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是典型的适用法律不当。
据原告律师称,根据证据链分析,上传裸照者已渐渐浮出水面。
在庭审结束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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