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脱逃案,北安监狱服刑犯王某在监狱内挖地道实施脱逃未遂,被加刑二年。
2003年,王某因犯抢劫、强奸、盗窃罪被判死缓入狱服刑,2005年7月减为无期徒刑。司法机关的减刑并未使王某安心改造,他仍在伺机脱逃。后,王某在监狱后勤监区劳动时,发现锅炉房内地面下有地沟,而且离监狱的院墙不远,遂产生在地沟内挖地道脱逃的念头。从此,王某开始了长时间准备工作,他把平时吃的食物节省下来,并把手头仅有的钱也买来食品存储起来,又收集了铁棍及饭盆等挖掘工具,并自制了煤油灯。
2006年5月25日晚17时,王某携带大量食品和工具潜入锅炉房的地沟内。当日晚19时,监狱在点名时发现王某脱逃。钻入漆黑的地沟,王某开始挖掘地道,他挖饿了吃,挖困了睡,醒了再挖,就这样,时间过去了3天。但人算不如天算,地沟内的土质疏松,经常“塌方”,使地道的进展缓慢。3天内,狱警几乎找遍了监狱的每个角落,终于发现了地沟里的异样,将精疲力竭的王某抓获。(作者:吕春野)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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