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辄上百人的网络聊天室在沈天明和马丽丽眼中,成了一个未被开发的卖淫市常在他们成立的卖淫团伙里,专门由能说会道的大学生充当网聊高手,替卖淫女招徕嫖客。当卖淫团伙的“生意”正火爆时,沈天明等人的好日子也到头了。近日,涉嫌组织卖淫罪的沈天明、马丽丽、张小军等5人,被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07年3月26日金陵晚报)
借网络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寻找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应聘当网聊高手,替卖淫女招徕嫖客,却让人难以接受,而张小军等人就是这样做出了选择。
2年前,来自安徽省铜陵的张小军从安徽某大学毕业后,来宁找工作的他一直未能如愿,为此苦恼不已。“月薪三千,大学文化,语言组织能力强,会网聊,要求打字快。”在报纸上看到沈天明发布的广告后,张小军觉得自己找到了真正的用武之地,与其一同应聘的还有吴大江、周利明2人。按照约定,租住地、上网费用全部由沈天明提供,每天报酬25元,10天一结算,以性交易成功为算,拿5%的提成。面对这样“诱人”的条件,张小军等3人都觉得这份工作很简单,只要动动嘴就能挣钱,便决定留下来。
真是饥不择食,连这样的风险岗位也敢应聘?难道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学生,竟然经不住月薪三千的诱惑,连这是触犯法律的组织卖淫嫖娼活动都没意识到?我看未必。莫说大学生,就是普通群众也知道这根本不是正道,更谈不上什么就业,分明是在耍小聪明,以身试法。而做出这样的选择,与他们的错误判断有直接关系。
也许他们认为,行踪隐蔽不会被人发现。从“张小军觉得自己找到了真正的用武之地”这句话可以分析到,张小军对网络尤其是这类聊天活动很熟悉,加之他们租用的交易场所不固定,认为行踪隐蔽,不会出什么事。可他们却忘了网络是隐蔽的,但招嫖的交流是公开的,而且干这行的希望接触的人越多越好,这越多越好恰恰容易露马脚,最终毁就毁在他们团伙的“名气”在卖淫女之间相互传递开来,很多卖淫女纷纷要求加入,“生意”越做越大上。
也许他们认为,当下,一些地方卖淫嫖娼不再是什么能以启齿的事,几乎处于公开或半公开状态,连有些执法人员背地里都与经营这种活动的场所有关联,有所区别的只不过是通过网聊招嫖,以为这不算什么事,顶多抓住罚俩钱。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做出了应聘的选择。其不知,那只是个别现象,对于卖淫嫖娼活动,各地警方从来没有不算事没人管之说,尤其是在关注网络犯罪的当下,对于网上招嫖现象,更容易被警方发现。张小军等人就是因为频频在聊天室里发布的暧昧信息,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才被抓获的。
大学生以身试法,终究要受到法律的天数惩。此案给人许多教训。最起码提醒人们择业首先要具有法律意识,第一感觉就要学会辨别什么叫正当职业,什么叫违法犯罪,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心存侥幸,看到“现在网上性交易的人挺多的,赚头不小”,也想发财,这样的发财是靠不住的;另外,也给网络管理提出了要求,对于具有暧昧性质的网聊,作为网站就应该加强管理和审查,并随时与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发现苗头及时制止,还互联网以健康的交流环境,绝不能让一些人把网络当成非法牟利的工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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