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认识了一名陌生男子,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还与之交往,十堰一名大学生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被该男子殴打并强奸。近日,该男子刘某被丹江口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李某是十堰某高校大一女生,丹江口人。去年国庆节期间去广州,在火车上与云南小伙子刘某认识,后两人聊得很投缘,双方互相留下了手机号码。
当月15日晚7时许,刘某从云南坐火车来到丹江口,便与李某电话联系,还称其给李某带了云南特产,要求李某到火车站去接他。李某被甜言蜜语所打动。
当晚,李某就将刘某带到火车站附近一家招待所住下。次日上午8时许,李某又来招待所找刘某,陪他在丹江口市区景点逛了一天。
当天下午5时许,李某提出要返校,遭到刘某反对。当李某准备乘坐三轮车离开时,遭到刘某的阻拦。刘某当场将李某从车上拉下来,并将她拉到路边的墙角处,抓住她的头发对其进行殴打。
据悉,李某因无法忍受刘某的殴打,被迫随同刘某来到其住处。当晚,刘某不顾李某的极力反抗,先后三次强行将其强奸。
办案检察官提醒,防人之心不可无,出门在外不要随意跟陌生人谈话,更不要轻易留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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