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物·陶龙首纹瓦当
遗物·三彩瓜纹枕
3月27日下午,沙门黄河古渡口遗址。
省文物研究所的刘海旺说,2006年8月,省文物研究所派出考古队,对遗址进行首期勘探、挖掘。目前正进行二期勘探,预计挖掘面积2000平方米,到今年9月完成。“虽暂时阻止了盗掘,但如何长远保护,才是最值得深思的问题。”
遗址首期挖掘面积2500平方米,用去30万元,由延津县政府和省文物研究所共同出资。而在60万平方米的遗址中,2500平方米仅仅是冰山一角。
“我们最缺的是资金,向国家文物部门申请了,但还未批下来。没钱就无法勘探,不探就不知哪里有文物。”刘海旺说。以首期为例,30万元仅仅是田野部分,后期对文物的归整、修复、分析、粘对、编写、拍照等,还需花费20万元左右。以此计算,整个遗址共需1.2亿元。
“能挖1万平方米就不错了。一方面没有财力,另一方面,对文物最好的保护还是让它在地下保持原貌。”刘海旺说他最担心的是省考古队一旦撤离,文物贩子立即会卷土重来,那时遗址必将遭到毁灭性破坏。
[价值]
每个碎片都有较高研究价值
沙门村村委会主任申家文的家里,已成为省考古队下榻之地。每天,考古队员将挖掘出的文物进行分类、整理,并为一些碎瓷片编号,以方便粘对。
申家文家里已存了几百袋碎瓷片。谈及瓷片价值,一名正在给瓷片编号的队员笑着说:“老百姓可能觉得这些碎片一钱不值,我们却觉得很珍贵。”
确实,对于文物价值,大多老百姓并无明确认识。刘海旺说:“老百姓不懂,一看瓷上没有花,就给扔了。其实这些黑瓷或白瓷研究价值很大。”
在文物盗掘中,大部分老百姓并非自己收藏,而是挖出来后卖。
提起文物贩子,县文管所所长张家峰语气激动:“以前老百姓发现个碎瓷片都上交了,文物贩子却提着钱去买。都是文物贩子怂恿老百姓去挖的。”
《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44条规定,“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的;哄抢或者私分、私留出士文物,情节严重的,则以盗窃罪论处。”出于自身保护,狡猾的文物贩子往往并不参与盗掘,公安部门很难依据法律进行处罚。
[外延]
建遗址公园,提升文化底蕴
2005年年底,沙门遗址被划入延津县榆东经济开发区。根据规划,将有两条路穿过遗址。目前除挖掘过的种上树外,大部分遗址上仍是耕地。
张家峰说:“现在正是春播,种地可以,但不能乱挖,翻地时只能挖20~30厘米,深了就罚。怕别有用心的人以春耕之名再盗掘。”
3月26日下午,新乡市公检法部门在遗址召开现场会。“领导们都表过态,一切为文物让路,那两条路也不修了。”张家峰说。
“文物部门进行勘探时给农民造成的损失,也予以赔偿。”正为省考古队打工的沙门村村民申衍祯说:“每亩地赔了200元。”
更让张家峰高兴的是,新乡市领导表示,如果遗址价值特别大的话,可以考虑在开发区内建立专门的展示区域。
刘海旺建议:“在开发区内建个黄河古渡口遗址公园就好了,这样肯定能提升当地的文化底蕴,说不定会成为河南旅游的一个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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