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个税在大限即将到来之际,等待数百万高收入者纳税意识的猛然“觉醒”,恐怕不会出现任何奇迹。之所以持此悲观态度,主要原因有二。
首先,制度设计存在问题。世界上不少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是,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人家庭的实际情况,逐户提供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个性化”服务,不像我们,事先设定一个年收入12万元以上必须申报的“门槛”。人家这种制度安排较之我们的“一刀切”政策,显然更切合民生,更人性化,更容易被纳税人接受一些。
其次,制度缺乏民意支撑。税务部门出台关乎600多万人切身利益的纳税政策,势必存在着一个政策能否被广泛认同的问题。而现在的情况基本上是,政府官员与相关专家根据所掌握的资料,想当然地制订个税征集起点,既不举行听证会,更不公开征求意见,压根儿也没把纳税人的正当诉求当回事。这样的制度,怎么可能体现民意,获得纳税人的理解与支持呢?
个税申报期限来临,我看不要抱太大的希望。即使国家税务总局下达一纸措词强硬的“最后通牒”,估计也很难改观目前这种个税申报的难堪局面。不信?咱们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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