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已经修建的“祖龙”工程,显然考验政府的管理智慧
“祖龙”工程的建设明显破坏了始祖山山顶的生态和环境
核心提示
3月30日,新郑市政府公布了对轰动全国的“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处理结果,要求“华夏第一祖龙”工程立即停止建设;责令祖龙公司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对此项目重新进行科学论证,依法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对祖龙公司前期违规建设问题,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
虽然前来督查的国家环保总局、林业局等单位还没有最终表态,但是“华夏第一祖龙”事件已经随着新郑市的处理结果落下帷幕。与此同时,记者在这件事情的调查中发现,“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始建者——郭圣海与新郑市有关部门关于运作“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过程也逐渐清晰。
“华夏第一祖龙”项目违规建设所带来的土地流失、环保污染、林地毁坏等诸多问题已毋庸置疑,然而,谁该为之埋单?谁该受到问责?“华夏第一祖龙”事件显然需要反思。
项目始建者浮出水面
在“华夏第一祖龙”事件中,其始建者郭圣海是最为关键的人物。
时间要回到10年前。1996年,郭圣海主动找到新郑市有关部门,激情推销他的“华夏第一祖龙”项目。接待郭圣海的人当中,有一位是新郑市委副书记,现在这位前任副书记已退居二线。
据这位前任副书记回忆,郭圣海的设想让许多人耳目一新,“纯用汉白玉石塑砌”、“龙身高7.9米”、“龙腹内可并行两辆汽车”,构想中的“华夏第一祖龙”气派非凡,远远超过如今烂尾水泥建筑的模样。郭圣海还称有一座总藏量25亿立方米的大汉白玉矿为强大的支撑,至于玉矿在哪里,语焉不详。
祖籍河南商丘的郭圣海吐露心迹:“祖父、家父与几代文化名人张大千、刘海粟、齐白石均是世交,本人也耳濡目染,深受中国文化精髓的熏陶。虽然早年漂洋过海到了东南亚,但自己的根在中国、在河南。”
于是,“华夏第一祖龙”项目被新郑市当作一个景点项目拟引进,不过细节方面断断续续谈了很多年。
2001年11月16日,新郑市旅游局向当时的新郑市计划委员会提出建设“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立项申请,新郑市计划委员会于当天对旅游局批复了项目建议书,但计划委员会至今也没有收到旅游局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2年4月15日,新郑市旅游局与郭圣海签订建设“华夏第一祖龙”合作协议。此时郭圣海的身份为深圳展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协议中旅游局承诺:“无偿划拨建龙所有用地,并办理土地使用证”,“最后龙的管理权归旅游局所有”。年底,“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开工建设。
工程建设转手内幕
“华夏第一祖龙”始建人郭圣海被捧为座上宾。据续建者、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树民回忆,为了能接“祖龙”项目,工程承包方也陪他吃吃喝喝。
但是,与郭圣海合作的工程承包方却大吃苦头:未能按规定拿到工程款。李树民便是其中之一,在他之前的另一个承包方至今也没有拿到工程款。而“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另外两个投资人冯力平和乔少康最终也在无奈之下,选择与李树民合作,期望在“祖龙”续建完工后有所收益,以弥补以前的投资。
2005年5月18日,李树民以儿子李广建的公司——开封祁湾建筑公司的名义与郭圣海签订承建工程合同,郭此时的身份是河南圣海始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
当初,郭圣海以其注册在深圳的深圳展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障眼法;待到他与新郑市旅游局签下建设“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合同后,却以另一个公司的名义投资建设工程。
2002年12月20日,郭圣海注册成立新郑市有熊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旅行社,经营范围则是始祖山旅游资源开发、始祖山特产加工销售,种、养殖(野生动物除外)。尽管这个公司的性质似乎与建设“华夏第一祖龙”有些风牛马不相及,但并不影响他的运作。
到了2005年,郭圣海的“有熊氏”因种种原因倒闭,他又成立了河南圣海始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继续接手“祖龙”建设。
2005年5月26日,郭圣海与李树民又签订了始祖山项目建设工程协议,郭圣海保证提供有关始祖山建设项目所需法律文书,而李树民则保证工程垫付资金的筹集。如果一方违约,需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人民币。
协议约定:河南圣海始祖发展有限公司(甲方)将新郑市始姐山开发的所有工程由开封祁湾建筑公司(乙方)全部承包,不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第三方,乙方垫资改造“祖龙”龙头工程,垫资金额180万~200万元人民币,待工程完工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果甲方在一年内未向乙方支付支付工程款,乙方将无条件收回所建工程所有权、甲方无条件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到该年10月上旬,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河南圣海始祖发展有限公司一直没有按协议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承包方李树民却垫付资金已经达200万元。此后,由于李树民没有后续资金垫付,龙头项目暂时搁置。
按照合同约定,开封祁湾建筑公司可以接收“祖龙”项目所有权,但因为建筑公司家族其他成员反对,李树民另外注册了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投资该项目。
始建人突然消失
也就在此时,郭圣海忽然退出人们的视线。
郭的消失与他身陷轰动一时的“石鲁假画”案不无关系。在上个世纪80年代,石鲁的一些作品在海外屡创高价。一些利欲熏心的奸商因而策划了一个“石鲁遗作”的骗局。后经商丘警方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供认不讳,而此骗局的幕后主使者之一就是郭圣海。
郭圣海的神秘面纱一旦揭开,再回过头来看备受争议的“祖龙”形象工程,真相似乎就有了答案。
在郭圣海消失之前,其周围是一片颂赞之声。关于郭圣海与“祖龙”神话,仍能从以前公开的报道里看到。现在“祖龙”的续建者李树民则表示,由于一直找不到郭圣海,其项目的过户手续还没有办理。
职能部门全程参与?
2007年3月26日,新郑市委宣传部一负责人称建“祖龙”是个人行为,与政府无关。
3月29日,新郑市旅游局的一位陈姓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祖龙的事情和旅游局毫无关系。”当时代表旅游局签下协议的是另一任局长,现在已经调任。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种种文字资料显示,当地一些部门在建“祖龙”项目过程中曾给予支持。
虽然2003年年初,因违反土地征用手续和规划手续,“华夏第一祖龙”曾被当地政府要求停工,但在2005年10月5日和11月10日,新郑市发改委分别批复了“祖龙”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两份文件都明确说同意建设该项目。
2006年4月27日,新郑市旅游局就开发“祖龙”项目,应祖龙公司的要求专程向省旅游局发文,申请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文件编号是“郑旅[2006]39”。
2006年11月14日,“新郑始祖山华夏祖龙旅游项目专家评审会”在始祖山景区内召开,参会者则包括河南省4家单位的7名专家以及新郑旅游局、商务局的两名官员。在这份附有专家们亲笔签名的会议记录中,几乎是清一色的“赞誉”。
2007年2月5日,“华夏第一祖龙”项目获新郑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发改委“同意备案”。
据祖龙公司总经理李树民介绍,在“祖龙”事件爆发之前的几年内,不时有当地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到项目现场视察。
“目前的龙头、龙身早在2005年就建好了;我接手项目后断断续续做了一些修复工作。”李树民说,自从他接手后,一直往有关部门跑手续。令李树民困惑的是,相关部门没有同意继续开建,可也没有反对去建。这些说法也得到现场施工人员的证实。
谁为“后遗症”埋单
“华夏第一祖龙”事件曝光之后,当地政府开始快速处理此事。
3月24日,新郑市有关部门对该工程作出退还非法占地、责令停工等处罚决定。
3月28日,该项目施工脚手架开始拆除。
3月29日,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责成河南省林业厅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尽快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建设过程中砍伐了林木而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是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国家林业局强调,在森林公园内建设人文景观,必须按有关程序严格论证并报经批准。
3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官员赴项目施工现场调查。
3月31日,郑州市有关负责人赴新郑市实地察看“华夏祖龙”项目违规建设情况时要求:调查处理之前,决不允许项目开工。同时责成郑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组成督查组,督促调查处理情况。
“显然,仅仅叫停或拆除‘华夏第一祖龙’还远远不够。”一位关注此事的人士说,一个没有通过立项审批和环保测评的项目,竟然能够“畅通无阻”地在一个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开工建设数年。“华夏第一祖龙”工程因媒体的披露而被紧急叫停了,欣慰之余让人更觉沉重。这些年来,修建这一工程带来的土地流失、环保污染、生态破坏等诸多问题,谁来埋单呢?通读有关新闻,却看不到相关方面主动担责的只言片语,充斥眼球的只是“个人行为”、与“政府无关”的申辩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