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5”事故是一起非责任事故;事故所涉及的“金鹏大厦”整体结构安全;同时,事故的理赔工作已经完成95%——这是昨天由南京市安监局、市房屋安全鉴定处以及市地铁公司等部门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所发布的消息。
2007年2月5日凌晨,南京汉中路与牌楼巷交叉路口地铁施工现场突然塌陷,并造成天然气管道爆燃,同时,爆炸对路边的金鹏大厦的住户造成了影响。事故发生后,南京市迅速启动紧急预案,展开事故调查以及善后处理工作。
有关调查小组在通过询问目击者、施工人员,查阅了设计、施工等工程资料以及专家组的意见后,昨天给出了最终的调查结果:此次事故涉及到的单位和人员没有行为上的过错,这是一起非责任事故。地铁二号线从项目立项、审批、勘察设计以及施工组织方案等,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没有违反施工的情况;造成路面塌陷的原因,有关专家组的意见是:塌陷路段下卧土层长期被老化水管漏水浸泡软化,有压力水击穿下卧土层冲入已建成的地铁隧道内,从而造成塌陷。
据介绍,此次意外事故直接影响到金鹏大厦部分居民,截至目前统计,受灾居民达113户,其主要损失为空调和临街窗户玻璃、窗框的损坏;部分直接过火的居民家中电器和家具等过火受损。目前,对受损住户的理赔工作已经完成95%,最高的一户获得理赔款为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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