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距临汾市余家岭煤矿“3·28”矿难已经7天,遇难者的家属近300名依然在等待着,随着抢救的结束,给这些家属兑现赔偿金已经成为目前最为重要的事情。近日来,“3·28”矿难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正在为此紧张地忙碌着,事故发生地一平垣乡政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和善后组做着安抚工作。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矿矿主所有的账户中仅有30万元,与需要赔偿的总金额相差太多,筹钱自然成为善后组的任务。尧都区政府要求一平垣乡积极想办法配合善后组进行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一平垣乡政府在3月31日晚开了一个紧急会议,参会者是一平垣乡辖区内的各大煤矿矿主。参会的矿主没想到,这次的会议竟然是要他们先行替肇事矿主支付赔偿金的不足部分。乡办煤矿和其他私营矿主按照煤矿产量分别要拿出20万,30万,50万元。
肇事矿主200个账户只有30万
3月28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临汾尧都区余家岭煤矿发生局部瓦斯爆炸。经有关部门初步核实,该煤矿当天当班井下共有106人,事故发生时,有80人安全升井,其余26人死亡。
余家岭煤矿是一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六个证照均已过期的乡镇煤矿。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证载能力为年产九万吨。事故发生后,矿主周小根、矿长李明顺、生产副矿长任茂胜、瓦斯员赵七斤等多名责任人被警方控制。
3月29日下午,临汾市召开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宣布了临汾市委常委会的决定,尧都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宿青平等7名官员因28日余家岭瓦斯爆炸事故被“免职”或“建议免职”。
紧接着,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小组成立。26个遇难矿工的家属从老家赶来,浩浩荡荡的索赔队伍超过了300人。调查组查封了矿主在临汾的200个银行账户,但统计下来一共才有30余万元。按照每人20万元最低标准的赔偿额度,至少需要500万元以上的资金,这点钱只能是杯水车薪。
尧都区政府在筹措资金的同时,要求一平垣乡政府也想办法筹措赔偿金,先赔偿完再追偿。一平垣乡刚上任的代理负责人立刻行动,想出了一个“万全之计”向其他没有发生矿难的煤矿要!
紧急摊派乡里煤矿人人交钱
别拿出20万、30万、50万元不等的费用,用于先行支付余家岭矿难的赔偿金。
参加会议的某煤矿矿主这样描述当时的会议:“把我们叫去开会,说区政府拿1/3的赔偿金,其他不足部分由我们来拿。而且还规定期限,说4月1日至3日交款,过期不候。”
这样的会议让参会的煤矿主都很郁闷。已经在一平垣乡开矿两年的煤矿矿主武力(化名)说到这些,满肚子委屈。“本来我们守法停产、停工等待验收复产,每天不但没有进账,还要支出工人工资、设备维修、管理等各项费用。那个擅自开工的煤矿出了事故后,原本已经影响了我们的复工复产,加大了损失,竟然还要我们掏腰包替他赔偿。这是什么道理?”
另一名已经迫于“过期不候”交了20万的煤矿矿主说:“我们这些冤大头掏钱掏得都晕了。人家说让交,咱要是不交,等事故处理完了以后要验收什么的,人家以此刁难不给盖章的话,损失何止20万啊?胳膊拗不过大腿,还是交了吧。”
4月1日,有矿主陆陆续续开始交钱,没有交的观望着,但忐忑不安才是他们内心最真实的活动。
白条收费矿主连连叫苦
月3日,根据知情人提供,记者见到了个别交了费用的煤矿矿主。他们拿着一张收据,上面没有表明所收款项的用途、名称,只写了钱数,收据上没有加盖任何公章,只有收款人“陈华峰”的签名。
拿着这张白条,矿主开始诉说他们的不满。按照他们所说,他们都属于有证合法煤矿,有的煤矿去年刚刚买到手,就赶上了停产。一个投资2000多万的矿主说:“我的矿买下后,第一年就上交各种款项1030万元,第二年因为停产交了800多万,再加上改造等费用,又放进去800万。前后整进去快3000万,本来想着好好干把本钱收回来,没想到去年11月又停了,一直到现在。停了半年,我并没有休息。工人都经过培训了,如果让他们走了,一旦要复工复产,去哪里找有了上岗证的工人,没有经过培训的工人不敢用。这些工人每天都需要10元以上的生活费。尽管我们停工,但需要上交的钱一分都不能少。我们算过,按照我们煤的质量,每天不盈利4万元就等于赔钱。现在不开工,不但没有收入,每个月还要拿几十万元来撑摊子。”
一名刚刚把300棵树苗送到矿上的矿主也说:“唉,苦苦等待,把六项(包括维检费、企管费、医保等费用)全交了,以为快要启封复产了,没想到又发生了爆炸。这下还不知要等到何时?就是停工也得完成指标,不把树苗栽上,管理部门不满意就不给验收启封,那我可就没有办法了。”
“借款”没有还款期限
4月4日上午,在一平垣乡政府,记者见到了该乡政府代理负责人陈建峰。
陈建峰代乡长对收费的事情这样解释:“有这个事情,我们也的确开了会。但并没有说不交会怎么样。而且我始终说这些算是借款。矿难发生后,300余名家属滞留在这里,存在很多隐患。有的家属提出的赔偿数额远远超出了20万的标准,这样算下来大约需要500余万元的赔偿费。出事矿主的存款只有30多万元,根本不够赔偿。咱们尧都区历来发生煤矿事故都是矿主自己承担赔偿,现在这个矿主没有钱,那我们政府只好出面,把索赔家属打发了。可政府哪有这么多钱?区里向安检局借了200万元,剩下不足的部分让我们来想办法。乡里也没有钱,那就只好向社会求援。我们就想到了其他煤矿,一方有难四方支援嘛。”
当记者提出这些钱以什么名义要时,陈建峰说:“借啊,我们说是借款啊。”但这种说法在煤矿矿主的嘴里没有听到,陈建峰说给矿主们出具的是借款借据,上面有“事故善后处理组”的公章。至于这些借款的还款期限,陈建峰说:“没有说,也没有定。反正现在出事的矿主被警方控制起来了,他的财产也在清算当中,估计以后变卖后就能还了。”可是交了钱的矿主手中的白条根本没有加盖公章,以后他们去向谁要债?如果出事矿主的财产不足抵债,那这些借款又由谁来还?陈建峰谈到3日交款期限时解释:“没有什么暗示,区里要求我们在5日前把赔偿问题处理好,我们就赶时间。但我们刚刚接手这项工作,只是向这些煤矿提出支援、帮助,尽管他们也的确挺困难,但总得支持我们的工作吧。有些人不愿意交,不交就不交吧。”
在记者截稿前,又电话连线了陈建峰,他说乡里共有十几个这样的煤矿,现在已经有七八家交了这笔所谓的“借款”。
一个煤矿几十家管理单位
在几个煤矿矿主七嘴八舌的叙述中,不难听出他们高投入高收获背后存在的高风险。据他们讲,一个合法煤矿在买矿投入后,马上面临换证、办证等问题,把这些费用交了以后,每天至少要应付七八个单位的检查,他们把检查单位编了一下,仅仅乡里就有七站八所,如果把区、市级单位算上,至少有30多个管理部门可以把手伸到煤矿。这些单位的检查有很多是走过场。矿主这样形容他们的应酬:“中午吃饭,下午到市里洗澡,晚上继续吃饭,然后唱歌。一条龙下来,不说花销多少,把人累得哪里还有精力去管安全生产。”
出事的煤矿就是在证件不全、证件过期的前提下,偷着开工,酿成惨祸后,向其他煤矿摊派赔偿费,真成了“一人有病全家吃药”。
一名还没有交钱的矿主插话说:“人们都说我们有钱,其实很多是硬撑门面,打肿脸装胖子。政府31日中午座谈时用软语气向我们要钱,看到没有反应,晚上就开会。嘴上说是自愿的,却来个3日期限,弄得人不想交又提心吊胆。如果真要复工了,区区20万元也不是个问题,可现在停产半年多了,亲戚要借款,银行要贷款,把我们逼得焦头烂额。20万真成了头疼的事情!”
记者手记
矿难发生,26人死亡是一件令人悲痛的事情,余家岭煤矿没钱赔偿更是让人揪心,但最为让人难过的还是政府向其他煤矿强行摊派赔偿款的行为。表面上看,这只是政府的无奈之举,实际上,这一行为付出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管理者的无能。
看到这个事,笔者首先要质问的是煤矿为什么没有钱赔偿?据了解,2006年6月25日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就联合下发《省管企业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要求煤矿企业将最低不低于100万的风险抵押金存入指定的风险抵押金专门账户,而在这一事件中政府只说向安监借款200万,只字未提风险抵押金的问题,是抵押金没有还是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没有拿出来进行赔偿?
其次,作为一方政府官员,众多煤矿的管辖者,乡领导煞有其事地向其他煤矿“借款”。试问谁敢不从啊?按照煤老板的说法,不借行吗?还要不要通过检查,还要不要审批?所以政府面对记者所说“不交也行”的说法根本没有逻辑性可言。一平垣乡政府的这种行为,毁掉的将是国家的尊严和法度。
再者,也是最为严重的一条。煤矿拿出钱后,怎么看待政府,煤矿的责任是合法经营,企业再有钱也只要按政策要求,为自己的企业的安全生产投资,这就是企业对政府的支持。而政府的摊派无疑是在告诉矿主,政府对非法生产无可奈何,出事前管不好,出事后管不了,怪不得非法生产禁而不止?怪不得矿难频频发生?原来安全问题只挂在政府嘴上,试想以后他会不会严格按要求安全生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