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乡村旅游发展迅速,成效显著。有效地促进了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近,我们听说省旅游局在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政府"以旅促农"、"以旅助农",深入开展乡村旅游工作方面,在陕南召开了一个重要会议,对全省乡村旅游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请问,发展陕西乡村旅游有些什么新举措?
答: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政府"以旅促农"、"以旅助农"精神,通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促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近省旅游局在认真分析当前乡村旅游工作发展情况和旅游业发展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义与途径的基础上,我们出台下发了《陕西省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指导意见》(陕旅字[2007]57号)。并于3月23日至24日在安康市召开了全省乡村旅游与创建旅游强县工作会议。对全省进一步发展乡村旅游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并出台了一系列引导与扶持开展乡村旅游工作的激励政策。这些举措在全省县(区)、乡、村产生良好的反响。
举措之一,在进一步提高对发展乡村旅游工作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认识基础上,提出了全省发展乡村旅游的总体要求。即:
一是发展乡村旅游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相统一。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发挥旅游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促进全省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二是发展乡村旅游要根据农村实际和按照旅游经济规律办事。要从乡村实际和旅游市场需求出发,以帮助培育乡村旅游产业为主要任务,指导各地乡村旅游朝着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坚持不脱离农民、不脱离乡土、不脱离当地资源条件、不脱离旅游消费水平、不脱离发展阶段、至始至终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发展实践。引导不搞不符合旅游市场需求的大而洋,不搞盲目的档次提升与过度管理,避免劳民伤财。
三是开展乡村旅游工作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在充分利用和开发乡村旅游资源的同时,积极探索对生态环境、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俗文化科学保护的新途径。认真探索组织乡村农民的方式,综合协调乡村旅游资源与其它方式的开发利用关系,坚决避免因盲目发展、统筹不够和低层次竞争造成简单粗暴使用资源,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
四是发展乡村旅游要把加强服务放在工作首位。树立以服务促发展理念,提升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加强旅游部门的协调、规划、信息、促销和培训等服务,拓宽乡村旅游的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建立面向农村和农民的旅游服务体系,提高乡村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举措之二,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乡村旅游发展的目标,即:
一是全省发展乡村旅游,力争到2010年每年新增乡村旅游就业1.2万人,间接就业5万人;每年旅游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在全省建成10个乡村旅游特色县、50个乡村旅游特色乡(镇)、50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5000个"农家乐"旅游经营户,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是现有乡村旅游项目得到明显提升和完善,基本形成种类丰富、档次适中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初步形成领域宽广、规模较大、特色突出、发展规范的乡村旅游格局;形成连通城乡的大旅游市场,成为我省国内旅游市场重要的支撑体之一,以满足国内旅游市场需求。
举措之三,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乡村旅游工作的重点。即:
一是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扶持力度。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把发展乡村旅游纳入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中,积极利用规划、扶贫、环保、培训、基建等专项支持政策。推动重点地区乡村旅游项目的集中招商,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引导大型旅游企业参与开发和经营。当前的重点是推动有条件的乡镇,把乡村旅游的清洁、环保、道路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纳入"乡村清洁工程"和乡村道路"通畅工程"等支农工程中加以解决;推动乡村旅游开发项目和各种支农资金挂钩,争取把支持农村发展的小额贷款用于农民旅游经营户,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用于乡村旅游。
二是促进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各级政府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促成政府有关公共职能向乡村旅游延伸。进一步加大区县旅游部门的一线服务力度,扩展范围和职责。积极探索建立乡村旅游的统计体系,提高乡村旅游的科学统计水平。当前的重点是要提供专业的规划和项目开发指导,服务到村,帮助农民利用和保护好旅游资源,克服开发雷同化,增强市场经营意识;制订基本的乡村旅游设施标准和接待服务标准,推广到户,帮助农民改善卫生条件和接待条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供相应的监管服务,切实加强对乡村旅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继续加大对各类农业旅游示范点的指导力度。
三是做好乡村旅游市场开拓工作。各级旅游部门要结合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帮助设计和提升乡村旅游产品的市场开发形象,推动分散的乡村旅游产品走向市场。积极开发一批完善成熟、文明健康的乡村旅游新产品,并逐步培育乡村旅游精品,满足国内外不同层次的休闲度假需求。鼓励旅行社等企业和有条件的各类旅游集散中心,开展专业的市场销售和网络促销,拓宽乡村旅游销售渠道。加大对乡村旅游的公益性宣传,积极在各类主流媒体开辟乡村旅游宣传专栏。把建立包括农村家庭旅馆在内的网上预订系统作为服务工程的重点来抓,提升当地乡村旅游整体的市场化程度。
四是促进各方加强对乡村旅游人才的培养。各级旅游部门要配合项目开发帮助制定出具体的人才培训规划,要主动与教育、农业、劳动、民政等部门的人才培养规划对口合作,共同推进和实施。要依托现有的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和其他培训中心,争取必要的财力支持,分级分类开展培训。重心在村镇,关键在带头人。要特别重视对乡镇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培训,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工作联系点,提供专业学习、考察交流的机会。当前。要加强乡村旅游项目策划和开发、景区和家庭旅馆的经营管理、传统技艺和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争取到2010年,全省100%的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90%的经营户和80%的服务者得到全面有效的培训。
举措之四,提出了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工作进一步做好分类指导以及激励政策措施。即:
一是提升各种类型的"农家乐"经营项目内涵与服务水平。
二是拓展和深化观光型的乡村旅游。
三是保护性挖掘民俗民族文化型乡村旅游。
四是积极推进旅游型小城镇建设。
五是不断探索各种类型的乡村旅游模式。
六是加强对乡村旅游工作的政策引导与研究。
省旅游局将对全省乡村旅游工作成效显著的旅游特色乡(镇)、村、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市场促销和旅游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帮助。各市、县(区)也要制定相应的乡村旅游工作奖励和扶持政策,鼓励和推动乡村旅游快速健康发展。
目前全国已有854个"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和"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其中"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271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574个。我省"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和"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有多少个?其分布情况是怎样的?
答:大力培育和发展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为促进旅游产品结构调整,
丰富旅游市场供给,做大做强旅游业具有重要作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工业发展也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我省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和全省旅游发展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培育、申报与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已通过国家旅游局审核命名的"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和"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共26个。其中:
"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有8个。其分布:关中地区有:咸阳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园、西安中萃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工业园、渭南陕西富平陶艺村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园;陕北地区有:榆林神府煤田、神府锦界工业园;陕南地区有安康水电站。
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有18个。其分布:关中地区有: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陕西省苗木繁育中心、西安户县东韩村、西安闻天生态农业观光园、西安汉风台果林庄园、宝鸡美林农业生态观光园、宝鸡陕西关中风情园、渭南洽川黄河魂生态游览区;陕北地区有:延安洛川谷咀村、榆林米脂县高西沟、榆林靖边牛玉琴绿源治沙公司农业旅游区;陕南地区有:安康汉阳月河油菜花乡农业观光区、安康平利县长安农业观光园、汉中秦巴民俗村、汉中牡丹园、汉中略阳羌盛庄园、汉中兴汉荷园。
陕西省旅游饭店建设十一五期间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十一五”期间,旅游饭店建设再上新台阶,全省旅游住宿设施总体床位数达到65万张以上,形成高、中、低档次旅游饭店宝塔形分布。进一步加快饭店星评工作,重点旅游城市要争取建设五星级饭店,各设区市、各重点旅游景区所在具要有四星级饭店,全省星级饭店总数达到400家以上。要大力发展各种具有专项服务功能的饭店,以适应不同旅游者的需要。
陕西省旅行社发展的重点是什么?
大力发展旅行社行业,增强国内旅游有组织接待能力,做大做强旅行社。旅行社发展的重点是上规模,上档次,提升服务质量。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建立完善旅行社批发商制度。
如何建立健全旅游业发展保障体系?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制订完成《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各设区市要根据立法权限,制订或转发《条例》。积极抓紧制定旅游景区、旅游商品市场、景区导游人员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旅游法律体系,保障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各设区市应建立专职执法队伍,重点旅游县应有专职执法人员,形成省、市、县三级旅游执法网络。大力开展诚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督,逐步建立旅行社监督员制度。大力治理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