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日前向媒体披露了上海首例查处的隐瞒境外存款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张伟民已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财产25万元人民币,并追缴非法所得及赃款、赃物。
2005年年底,花旗银行致电嘉定检察院,告知张伟民欲提取存在其银行内的100万美元。检察官得知张伟民已办理了组团赴美国考察的护照签证,有外逃的迹象。于是,嘉定检察院果断“控制”了张伟民。
据调查,张伟民的家庭资产竟然高达2800万元,其中各类房产有18套,存款有1000多万元。张伟民曾在香港开设账户并向美国转移资金,涉案金额达344万元。而在每年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过程中,张伟民均未如实履行申报义务,故意隐瞒其在香港的存款事实。因此,张伟民涉嫌犯有隐瞒境外存款罪。这一个案在上海甚至全国,都尚属首例。
2006年底,法院开庭审理了张伟民案。经查,张伟民先后担任上海市嘉定烟草专卖分局长、嘉定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嘉定商业总公司总经理兼上海烟草(集团)嘉定烟草糖酒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等职务。在任职十年间,其大肆进行权钱交易,聚敛灰色收入和违法所得。
鉴于以上事实,法院判决张伟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犯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非法所得予以追缴。决定执行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非法所得予以追缴,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东方早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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