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的最新统计,目前已有河北、辽宁、江苏、山东、重庆、四川、广西等12个省区市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北京、上海已下发了本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实施意见,放宽了条件限制;广东省的佛山、深圳、中山等地将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居民统一转为非农业户口,实行城市化管理,为下一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奠定了基础。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中国还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限制,放宽对投资、兴办实业和购房人员的落户政策,放宽各类人才落户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 现行户籍制度存在三大弊端 户籍管理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项国家行政管理制度。中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由户口登记制度、户口迁移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制度组成,大致经历了1958年前的自由迁徙期、1958年至1978年的严格控制期和1978年以后的半开放期3个阶段。 有学者认为,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已越来越不能适应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弊端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城市和农村户口的二元化管理,既不科学也不合理;户口迁移过死,难以满足公民正常迁移的需要;户籍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权利挂钩,被人为赋予了太多的“附加值”。 目前,尽管一些地方进行了试探性改革,但主要还是停留在技术操作层面。专家指出,中国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明确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社会各界对加快户籍改革的呼声十分强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户籍改革应有序、渐进推行 来自公安部的信息表明,中国将大力推进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为重点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实现公民身份平等。 2006年,国务院14个部门曾组成6个调研组,分赴全国12个省市,就户籍改革工作进行了综合调研。调研结果表明,户籍改革已经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时机基本成熟。 2007年3月,公安部表示,将对《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抓紧组织开展《户籍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力促《户籍法》早日出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余凌云教授表示,户籍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控制人口的个人信息,而不是强加给户籍许多附加值。但现阶段完全放开让公民自由迁徙,则会给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带来很大压力,公共基础设施、医疗、就业、教育等一下子很难跟上。 不少专家也认为,户籍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在城乡户口差别背后隐含的社会地位、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保、福利等差别,并不能完全随着户口形式的统一而完全消除。因而,户籍制度改革应是有序的、渐进的一个过程,需要逐步实现。本报记者 李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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