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来贵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7年4月6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高院法官孟来贵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下达一审判决,判处孟来贵有期徒刑15年,其妻张素英免予刑事处罚。这夫妻俩是如何夫唱妇随、大肆敛财的?
床板下,铺满了一捆一捆的钱
孟来贵,今年56岁,长治市襄垣县人,曾任省高院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审监庭庭长。知情人如此评价孟来贵,“本事不大,胆子不小”。
说起孟来贵,不能不提他的“另一半”张素英,这位与夫君“同心同德”的庭长夫人,在孟来贵的受贿生涯中扮演了一个“精明得近乎无耻”的角色。
“你们到高院打听打听,我家老孟算是最廉洁的了。”这是张素英为“她家老孟”常挂嘴边的包装语。
多名有求孟庭长“在案子上帮忙”的当事人向记者回忆,孟来贵很会生活,爱美食,尤喜海鲜,对于他们的宴请,老孟几乎从不回绝,每每欣然前往,夫人则每宴必陪,每餐必点燕窝。席间,张素英俨然法官丈夫的“经纪人”,不但详细听取案情,甚至抢在丈夫面前表态,“放心吧,我给你们催着点儿。”
山珍海味品尝完毕,宾主间心照不宣的节目才真正开始。为了迎接这一时刻,张素英经常随身带着大小不一的包装袋。当诚惶诚恐的当事人将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的现金摆放在孟庭长面前时,孟来贵面不改色,谈笑依旧,夫人则在一旁熟练地清点、包装。遇到存折、信用卡之类,张素英往往非常自然地询问:“这里面是多少钱?”
2006年4月17日,孟和妻子张素英被逮捕。此前,办案人员对孟宅依法搜查,孟家巨款的存放方式曾令现场搜查的办案人员瞠目结舌,“床板下,铺满了一捆一捆的钱”。
在对被扣的赃款、赃物、包装物进行指认时,孟来贵夫妇的“博闻强记”给办案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每一笔资金的来源、数额、收受背景两人“如数家珍”。
除了数百万巨款,孟来贵夫妇还收藏着太原市各大酒店的消费卡、前往全国各地的机票、各著名景点的门票,这些全部由当事人埋单的消费凭证,忠实地记录着孟庭长与夫人不同凡响的“8小时内外”。
胃口真不小吃完原告吃被告
孟来贵所在的审判监督庭在司法系统素有“小法院”之称,负责审查、纠正各种被认为裁判不当的再审案件,审监庭的法官堪称“监督法官的法官”。
遗憾的是,担负着“监督法官”使命的孟来贵,对金钱之贪婪、对法律之淡漠简直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在山西这个地盘,你们的案子在我这里就是最后一站了。”孟来贵经常如此提醒求到门下的当事人,每每立竿见影。只是,很少有人知道,类似的话,孟庭长不仅讲给原告,而且讲给被告。甚至,刚刚将一方当事人的“心意”悉数收下,又马不停蹄奔赴下一个饭局,那里,另一方当事人正在殷切地等待。
2005年6月2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晋城土霸王周腊成案”进行再审,审监庭庭长孟来贵担任该案审判长。周腊成闻知消息,通过省高院刑二庭审判长郭文明(曾任周腊成案二审审判长,将周腊成由一审20年改判为3年)请孟吃饭,并送给孟来贵5万元。
不久,孟的妻子张素英身体不适,住进医院。周腊成赶到病房,再次送给孟来贵5万元。
周腊成被释放后,开始对现村委会“反攻倒算”,不但派人占矿、抢矿,还将村委会告上法庭,村委会遂委托矿长李军(化名)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终于在省高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就在周腊成将希望全部寄托在孟庭长身上的时候,老孟也没闲着,频频在暗地里与李军接触,多次接受李军宴请,仅见面礼就是一张5万元的银行卡。随后,李军再请孟来贵夫妇在酒店吃饭时,又送给老孟10万元现金。但直到孟来贵案发,周腊成案的再审仍然遥遥无期。孟来贵被抓后不几天,周腊成被重新收监。
2003年9月,朔州市某煤矿矿长老徐与自己的叔伯孙子小徐因煤矿产权产生纠纷,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老徐胜诉。小徐不服,通过种种努力得以让省高院再审此案,从而认识了担任审判长的孟来贵。
2005年初夏的一天,小徐请孟来贵夫妇在省城某高档酒店吃饭,饭后,孟来贵告诉小徐要出国,请其帮助兑换一些外币。小徐心领神会,当即返回朔州取了1万美元,又于当天下午返回太原送给孟来贵。
几个月后,孟来贵又告诉小徐,“岳母要做手术”,请其解决30万手术费,小徐再次将孟来贵夫妇请至饭店,将30万送给了孟来贵。
为了打赢官司,小徐特地从北京请了一名律师,该律师多次请孟吃饭,却迟迟没有其他动作,令孟来贵非常恼火,不止一次批评北京律师“玩虚的”。2005年4月,北京律师请孟吃饭后,送给孟5万元。几个月后,又送给孟10万元。
小徐的“金钱攻略”很快传到老徐耳中。尽管朔州市平鲁区委、区政府和区安监局都先后为老徐作出有利证明,尽管孟来贵多次表态“老徐,你明显占理”,但老徐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于2005年10月送给孟来贵20万元,后又分两次送给孟来贵30万元,孟来贵均一一笑纳。最终,老徐仍未逃脱败诉的命运。
2月1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孟来贵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庭上,孟来贵口不择言,往往话音刚落,便引来一阵窃笑。他告诉公诉人和审判长,“既然我在侦查期间可以做收钱的供述,现在也可以做没收钱的供述。”
“当事人的银行卡怎么在你家搜出来了?”公诉人问。
“我也不知道那卡怎么就到我家了。”旁听席上顿时笑成一片。
谁来送钱都一样不回避、不打折
几年来,游走于原告、被告之间,已经成了孟来贵夫妇“繁忙工作”的主要内容,甚至对于法院内部同事的恳请,老孟一视同仁,坚持“不回避、不打折”的原则。
2004年11月,长治通天开发公司与山西仁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地产纠纷案进入再审程序,其间,通天公司经理贾某通过高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孙进喜送给老孟3张银行卡,共计20万元。当年春节前夕,贾某托孙进喜再给孟来贵打点一下。重金开路,贾某满以为会胜券在握。
岂料,老孟对仁德信一方也敞开了胸怀。2005年春节后,仁德信董事长何某找到孟来贵的另一位高院同事,席间,老孟提出“准备出国”,请何某帮助搞些美元。十几天后,何某将3000美元送到了孟庭长办公室。案发后,这些美元还“躺在”孟来贵的办公室,被办案人员当场搜出。
但双方的官司判决仍然迟迟不下。焦急之中,贾某打听到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胡某与孟来贵熟识,便请胡出马。2005年春,胡专程来到太原请孟来贵夫妇吃饭,饭后,送给孟现金整整60万。至案发时,这笔巨款仍没有开封,还装在胡某送钱时的“原始包装袋”里。
“执法犯法、触目惊心!”一位办案人员向记者感慨,“在这位审监庭庭长身上,已经看不到任何敬畏之心、廉耻之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