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卫生部: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 院长被撤职

www.zjol.com.cn  2007年04月09日 16:33:4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周婷玉)记者9日从卫生部获悉,深圳市人民医院违反规定乱收费,院长周汉新被撤销院长职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向全国卫生系统通报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通报指出,给予深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董日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院长刘明行政记过处分,并对其他责任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2006年12月中旬,媒体报道了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等问题。经查,深圳市人民医院在患者孙某住院治疗期间,通过多计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方式多收取患者费用2263余元。

   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通报指出,深圳市人民医院作为公立医疗机构,违反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性质非常严重,情节非常恶劣,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是典型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医院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通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及其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都要深刻认识到,医疗机构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其实质都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都要受到严肃处理。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陈雪晔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