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4月10日电 从1996年发起第一起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开始,到2006年6月,在美国的企业共对中国提起了53起“337”调查。中国已经成为遭受美国“337”调查最多的国家。
这是记者从10日在南昌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会上说,随着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越来越多,再加上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中国企业在海外遭受知识产权侵权指控也越来越多。从1996年发起第一起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开始,到2006年6月,在美国的企业共对中国提起了53起“337”调查,成为遭受美国“337”调查最多的国家。
其中,中国加入WTO后的2002年至2005年,中国共遭受美国“337”调查34起,占同期美国“337”调查总数的41.5%。随着中国出口贸易额持续增长,这种局面将会继续。
中国企业对自身的知识产权缺乏保护意识也是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增加的原因。中国不少知名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时,才发觉自己的商标、科技成果已经被他人抢先注册或者申请专利,自己辛苦创建的品牌和智力成果反而不能使用。
美国《关税法》“337条款”规定,对于任何进口行为中存在的不公平行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都可以应美国国内企业的申请进行调查。ITC一旦认定某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就可以颁布禁令,禁止侵权产品在该项专利有效期间进入美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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