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中日双方在东京发表《中日联合新闻公报》,公报说,中方同意向日本提供两只朱鹮,日方对此表示感谢。双方同意开展朱鹮保护合作。
此外,双方就积极开展农业领域合作达成一致。中方表示同意进口符合中国检疫标准的日本大米,日方对此表示欢迎。双方将继续积极协商相互进出口农产品问题。
双方同意推进以应对新型流感和癌症为重点的中日医学合作构想。关于癌症防治合作,日方表示将尽早派遣由官方和民间有关人员组成的代表团到中国交流,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双方同意,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共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以推动两国经济关系顺利发展。日方同意应邀作为主宾国与中方共同主办将于9月在广州举办的中小企业博览会。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双方在下一代移动通信和下一代网络等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在金融和金融监管领域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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