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我国将建立企业义务石油储备 鼓励发展商业储备

www.zjol.com.cn  2007年04月12日 07:53:3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出炉 企业石油储备将适时建立

   昨天(11日),《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出炉:以应对石油天然气供应中断等为核心,我国将建立完善的能源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除政府石油储备外,将适时建立企业义务储备,鼓励发展商业石油储备。

   此言意味着,业界传言已久的企业义务储备制度将成为现实。

   据规划,201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简称标煤),同时,生产目标尽管保持3.5%的增长,但届时只有24.46亿吨标煤,此举意味着,我国能源缺口从2005年的1.88亿吨标煤扩大到2.54亿吨。

   “十一五”规划建立应急体系中明确:我国要加快政府石油储备建设,适时建立企业义务储备,鼓励发展商业石油储备,逐步完善石油储备体系。

   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专家周凤起介绍,企业义务石油储备,意味着国家将强制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进行战略石油储备,通过企业协助,扩大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能力。储备部分由国家动用。据了解,2004年开始,我国开始政府石油储备建设,目前,已建立辽宁大连、山东黄岛、浙江镇海和舟山4个储备基地,总储油规模为1000万-1200万吨。新一批的政府石油储备基地正在遴选。完成上述4个储备基地后,储备能力约为30天的进口量,而国际一般战略石油储备为90天的进口量。

   目前,国际上战略石油储备体系不一,美国完全由政府进行,而日本则是政府与企业共同进行。周凤起认为,在我国推行企业义务石油储备非常适合,因为我国需要战略储备量较大,而油气企业又大多为国企。(记者张艳)

   “十一五”期间中国将加快政府石油储备建设

   能源规划明确提出完善石油储备体系

   战略石油储备体系确定三驾马车

   西部首个战略石油储备基地拟驻兰州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陈雪晔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