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 新华每日电讯4月12日刊登丁永勋撰写的“每日一评”《搞“政绩工程”有罪,谁敢劳民伤财》,全文如下: 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被刚刚召开的全国纠风会议列为重点纠风“对象”之一。让全国大纠风的“东风”来压压此类歪风,是国人的共同期待。 不过,此类歪风要纠得彻底,恐非一日之功,需要打持久战,更需要各地各级政府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当然也不妨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因为,“政绩工程”并非中国特有。 近日一条国外的相关新闻也许对我们会有所启发:丹麦一市长因大手笔花钱为市民“搞福利”,以至于掏空了财政,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2年监禁(新华社11日报道)。搞“政绩工程”也会判刑,还真是稀罕。 这位市长似乎有足够的理由喊冤:大笔花钱,是为兴建福利工程和健身场所、为退休老人提供免费休假、为学生送去免费电脑等,也算得上是为市民办“实事”了,钱又没进自家腰包,怎么无功反有罪了? 然而,从人家的规则看,这位市长获牢狱之灾却是一点也不冤:未经市政委员会允许,花光了财政经费,无疑是“慷”公家之“慨”,博自己之“政绩”,不是滥用职权是什么? 由此可见,在丹麦,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是硬约束,官员是不得乱花钱的。只要是未经市政委员会批准,花钱就是违法,而不管你用在何处、用于何事。有了这样的预算硬约束,一来,官员即便有搞“政绩工程”的“冲动”,想也白搭;二来,搞了“政绩工程”,也面临“秋后算账”,警方脸挺“黑”,法院也无“情”,官员岂不忌惮? 反观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好大喜功的“工程”一哄而上,甚至修建“专门利己”的豪华办公楼。他们之所以“不怕办不到,只怕想不到”,除了对科学发展观阳奉阴违,也与预算约束太软,同级人大监督无力、没有为百姓守好“钱袋”有极大关系。杜绝“政绩工程”,教育、学习、端正认识都很必要,但终归离不开预算硬约束,离不开作为百姓“钱袋”守门人的“黑脸”。 所幸现在全国上下对此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在今年全国两会和地方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都提出了严格预算审查、审计和责任追究的问题。温家宝总理在对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批示中也指出:“纠正不正之风,关键在建立制度。” 预算硬约束,无疑是刹“政绩工程”歪风必不可少的制度。改善民生不能演变为“政绩口红”政绩,还是“政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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