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品牌产品的出口,首先我们要有一个共识,以避免产生误解,这就是“品牌产品”并非就是高价商品。不同的消费阶层都有其最认同、最常使用的品牌,大大小小的各种商品也都有被社会认同的品牌。例如珠宝、汽车等都有著名的品牌,服装、家电产品中也有许多品牌,人们日常使用的打火机、指甲刀、电池、牙膏、卫生纸,同样有大家较为熟悉的品牌。因此,“品牌产品”也可认为是在某一消费阶层中,其品质与价格最被认同、销售量较大、知名度较高的商品。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品市场,美国的消费者很看重品牌,但并不很在意其产地。他们对中国生产的日用消费品有一定需求,甚至有相当的依赖性,这就是美国每年从中国进口的商品超过了2000亿美元,而且大多数都是日用消费品的原因。
目前中国评定的“中国名牌”产品有1338个,其中日用消费产品有889个。许多品牌产品的质量与价格,在国际中低档消费品市场已有相当大的竞争力,但是中国的品牌产品仍然难以深入美国市场。其原因固然有款式设计与广告宣传等因素,但更主要的是由于不能满足美国零售业对供应商的4项要求而难以出现在零售市场上。产品无法进入商店,就不能被广大消费者选购,到不了消费者手中,当然就谈不上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占有率了。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品市场,也是国际市场的制高点,同时还是中国产品最大的出口地。因此,美国自然也成为中国品牌产品的主攻目标。中国品牌产品难以进入美国的瓶颈到底在哪里?笼统地说是中国企业缺乏对美国市场的了解,具体来说则是不了解美国商品的流通环节,尤其是美国的零售市场体系。中国企业一直只将自己定位于制造商或出口商,对象都是美国的进口商或给他们下订单的企业,当然难以了解美国的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这些流通环节了。
中国品牌企业对美国零售商而言是国外企业,一般不被其纳入供应链中,这也就成为中国品牌产品难以进入美国市场的瓶颈。
通过上面的分析,对中国品牌产品如何进入美国市场,我们就有了对策。
中国企业应在美国设立营销公司。它应该具有进口商、分销商与批发商的功能,能与美国零售商全面对接。它不仅是企业在海外的信息窗口,还必须有承担产品展示与接单服务的能力,而不应只是单纯的接待处。所以,在美国设立一个“中国商品交易中心”的时机已成熟。从任何角度看,纽约地区都是最佳首选。中国对美出口额较大的一些企业与产品,也应该尽早在美国物色地点,设立发货仓库。
中国企业应将流通业(零售业)向海外延伸,充分运用WTO赋予的权力。现在外国企业纷纷到中国设零售业,我们中国零售业为什么不能设到国外去?中国浙江尤其是温州已有不少商人在海外从事批发零售业并获得成功。据统计,现在在国外较有影响的“中国商品城”已达到18个。
中国零售业应加大、加快开拓国外市场的步伐。中国零售业与中国的制造业及中国商业房地产业联手在美国设立零售业基地,为中国品牌产品提供平台绝不会只是一个梦想。当中国制造业品牌与流通业品牌相结合,中国品牌产品在美国就会有一个完全自由发展的空间。
有广大海外华人对中国品牌产品的扶持,有占美国三分之一人口的亚裔、非裔消费者的市场基础,中国品牌产品在美国是可以做到以“农村包围城市”来逐步提升知名度与市场占有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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