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博会场地选址
上海世博会场地位于南浦大桥和卢浦大桥之间,并沿着上海城区黄浦江两岸进行布局。世博园区规划用地范围为5.28平方公里,其中浦东部分为3.93平方公里,浦西部分为1.35平方公里。围栏区域(收取门票)范围约为3.22平方公里。
上海世博会场地选址理由
主题
在会场所在地,存在大量老工业设施和破旧居住区,几十年来一直迫切等待着改造。世博会不仅可以使这一地区的面貌得到全面的改造,还将使它成为新都市生活的试验场,体现和验证“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
交通
上海世博会场地位于城市中心区,具有便捷的交通可达性,游客可乘坐各种交通工具达到会场,还可以利用城市中心的各类服务设施。
产业结构调整
会场所在地现有的老工业设施,例如造船厂和钢铁厂,都将搬迁到城市的郊区。上海世博会闭幕之后,这个地区将主要用于发展第三产业,完全符合上海市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
后续利用
上海世博会场址的后续利用是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将得到政府和财政的有力支持。
世博会场地规划理念
上海世博会提出以“和谐”作为城市发展理念,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历史、现在与未来的和谐,以及人与人的和谐。世博会场地规划尝试并积极塑造这种“和谐城市”的范例。
人与自然的和谐:场地规划以跨越黄浦江两岸的滨江绿洲作为世博会场地的空间纽带和形态核心,并通过穿梭于建筑物之间的带状和楔状绿带,展现上海世博会主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人与自然的和谐。
历史与未来的和谐:世博会场地内的历史建筑和其他工业建筑遗产都将受到有效保护,并在世博会期间和世博会以后得到积极利用,此举无异于发出了一个强有力的信号:尊重人类历史和文化遗产,对于创建宜居的未来,是必不可少的。
人与人的和谐:为了追求人与人的和谐,上海世博会将创建有形的和虚拟的平台,通过各种庆典活动,采用最先进的信息传播技术,促进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展馆类型:
第一类:由参展方自行设计和建造的展馆
向官方参展者提供的建设场地是免费的空地。建设场地的基本单元按500平方米划定,官方参展者可申请2到12个单元,即1000平方米到6000平方米。
参展者必须在世博会开幕30个月之前提交申请建设场地的正式文件。参展者必须于2011年5月1日之前恢复场地原貌并归还给组织者。
注:
1、建筑覆盖率(即展馆占地建筑面积与建设场地的比率)应在60%到80%之间;
2、展馆高度不得超过20米;
3、参展者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建造夹层或多层展馆;
4、所有展馆均为临时性建筑,但组织者鼓励官方参展者设计和建造可以在原址或易地重复利用的建筑。
第二类:由组织者建造并租赁给参展方的独立展馆
此类展馆将有三种类型供参展方租赁时选择:1个单元(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个单元(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和4个单元(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组织者将免费提供相当于展馆建筑面积8%的室外场地面积室外公共面积。参展方需在世博会开幕前的30个月前(即2007年11月1日前)提交申请租赁展馆的正式文件。参展方须于2010年12月31日前撤展,并将场馆归还组织者。
租金:租赁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和1000平方米,租金将按4100元人民币/平方米计算;租赁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展馆时,租金按3900元人民币/平方米计算。
国际展览局成员国对此类场馆租金将享受15%折扣优惠。
第三类:由组织者建造并免费提供给发展中国家的联合展馆内的展示空间
原则上,组织者仅向发展中国家免费提供1个展示单元,即324平方米的室内展示空间,在特别情况下,每个发展中国家最多可以免费使用2个展示单元,即648平方米的室内展示空间。如果参展方需要使用第2个展示单元,需向主办方提出特别申请。组织者将根据申请者的实际需求,最终决定是否接受参展方的申请。组织者依照场地情况可向参展者提供有限的室外展示空间。
组织者将于2009年11月1日前或提前30个月将联合展馆中的展示空间提供给参展方。参展方须在2010年11月30日前撤展并将展馆归还组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