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4月13日电 继2001年广东率先全国实施“厂网分开”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广东电力体制改革再次取得突破性进展,4月12-14日,广东电网公司三个工作组分赴各地,由党委书记黄建军、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于俊岭、副总经理廖建平分别与吴川、廉江、电白、化州、阳春、连平、龙门、封开、新丰、大埔等10县市人民政府和供电企业签署接管协议,为进一步深化广东电力体制改革和加快推进电价机制改革,全面实现区域直至全省同网同价扫清体制障碍奠定基础。在接管仪式上,广东电网公司黄建军书记表示,省政府开展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部署,是一次历史性的举措,对促进全省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建设建设主义新农村,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广东电网公司接管后,已接管的县(市)销售电价将与地级市实现同网同价,供电服务水平也将进一步提高。按照接管协议,接管后10县(市)供电局将组建成为广东电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要求已接管的代管县供电企业按照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农电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实施纲要》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电网投入,加大农村电网的改造力度,使代管县普遍存在电网结构不合理、农网残旧、线损高、安全隐患大等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广东电网将对已接管的县级电网建设纳入到广东电网公司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的程序,尽快使代管县电网规划与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广东电网以覆盖面广、技术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良的供电网络为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添砖加瓦。(龙建平) 链接: 广东农电体制改革之路 为促进全省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1999年以来,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取消乡镇趸售和县乡电力一体化改革。2002年6月底前,广东省50个趸售县级供电企业全部由广东电网公司代管,全省3.3万个村级管电机构取消,由镇管电机构实现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四到户”管理,广东省形成县镇电力一体化管理新格局。广东电网公司在体制改革、农网改造、经营管理、安全供电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代管工作取得了成效,代管县供电企业人员实现了负增长,全省农村住宅电价全部降到每千瓦时0.79元以下,广东电网公司直供范围内实现了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代管县范围内实现了城乡居民住宅用电同网同价,得到各级政府和农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但由于历史、自然条件和管理体制等原因,许多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严重制约着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负担减轻,不少地方政府强烈要求省政府尽快启动广东省县级供电体制改革,以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2003年12月,省政府十届28次常务会议明确提出把50个代管县供电企业划由广东电网公司直管的改革目标,2004年1月,省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广东省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随后,15个地级市政府以及50个代管县(市)政府分别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5月,十届39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广东省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对广东省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人员分流安置、合理测算和统筹解决改革成本等事项作出了决定。8月26日,省政府召开了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员大会,明确了改革目标并部署了工作任务。广东电网公司按照省政府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接管50个代管县供电企业的准备工作,制订了接收方案。经过了三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人员考试、民主测评、清产核资、接管协议等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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