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海南高院加强刑事案件调解 主动赔偿可从轻量刑--时政--人民网

www.zjol.com.cn  2007年04月16日 00:45: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本报4月15日讯(记者任林林)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刑事审判座谈会上获悉,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今后将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轻微刑事案件或自诉案件,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对被告人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

   据介绍,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问题,一直是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难点。实践证明,重视对犯罪者的惩罚,忽视对被害人的安抚和补偿,虽然惩戒了罪犯,警告了社会上的不安定分子,却未必能真正实现社会稳定。一方面,罪犯可能认为处罚过重而不愿认罪伏法,另一方面,被害人可能因没有得到补偿而对处理结果不满,甚至引发新的矛盾冲突,加剧双方之间的裂痕,使社会关系处于一种的不稳定状态。最高院院长肖扬在全国第五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以调解方式处理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问题,是保障被害人实现民事赔偿权利,保证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

   省高院的有关负责人说,刑事审判中的调解工作,不仅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还包括轻微刑事案件和自诉案件的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在取得被害方谅解的前提下,要在量刑上体现依法从轻。轻微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认罪悔过,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酌情对其依法从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其他人身伤害案件,被告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方谅解的,也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地位作用相当的共同犯罪案件,对认罪态度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被告人,在量刑上要与其他被告人有所区别。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 陈雪晔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