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日对外宣布,限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立即停止执行自行出台的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 为遏制高耗能行业盲目膨胀,去年9月,国家规定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明确了对这些行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实行加价的时间和标准,明令禁止自行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 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情况显示,截至目前,15个省份转发了相关文件,甄别并公布了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和加价标准;7个省份虽已转发文件,但未具体明确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8个省份既未转发文件,也未对高耗能企业进行甄别。14个省份自行出台了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当前一些高耗能行业产量和利润迅速增长。以钢铁行业为例,前两月,全国钢铁行业利润同比增长3.6倍,粗钢产量增长23.1%。从电力生产数据看,前两月发电量增长16.6%,增幅比去年同期加快5.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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