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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涉嫌发假房产证 广州近百业主被骗上亿元

www.zjol.com.cn  2007年04月17日 11:36: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房产商涉嫌发假房产证广州近百业主被骗上亿元

   国龙大厦

   房地产商涉嫌重复抵押、一房多售、发假房产证, 近百名业主面临房产被拍卖

   新快报讯 (记者尹来 实习生刘冬莉) 假房产证、一房多售、重复抵押……昨日上午,近百名业主聚集在广州市环市中路的国龙大厦前讨说法。据称,他们购买的国龙大厦商品房无一例外地出现了一种,甚至几种上述情况。“我们大部分人都交了40%—50%的房款,有的甚至是全款,这些都是我们毕生的积蓄,不仅没能拿到房产证,法院还要拍卖我们的房子。”据不完全统计,业主受骗款项近亿元。

   房子早已被抵押

   国龙大厦是广州市国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开始公开发售的商品房。

   何先生2002年购买、入住国龙大厦的商品房。今年4月4日,他才发现自己的家门口贴上了一张永强房地产代理公司的《通知函》。“《通知函》是写给业主黄丹霞的,说她欠款70多万元,限三日内还钱,否则就要由法院强制拍卖!”何先生觉得蹊跷,经过查证才发现,自己的房子早在2001年就以黄丹霞的名义向银行申请了贷款。

   “而且不仅仅我一个业主,很多业主都同一时间接到永强房地产代理公司的《通知函》,他们的房子都被房地产商重复抵押或者是一房多售,我们之前进行了一次签名统计就有95户。”何先生愤怒地说。

   冯先生花69万元购买了国龙大厦泰兴阁某房,已付款38万余元,也于近日收到了发给名为“李土瑞”的催款通知函。“我去找过房地产商理论,他们承认由于之前公司资金紧张,急于套现,请了外面的人员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申请银行贷款。房地产商承诺会在短时间内为我办理银行涂消抵押和真正的过户登记。”可到了3月31日,冯先生发现,之前一直与他保持联系的该公司经理黄海来的电话就打不通了,再找其他人,其他人都不予正面答复。

   发给业主假房产证

   业主锁先生面临的处境就更惨了。他拿到了自己所购两套房子的房产证,可经过广州市房屋管理局查实,他拿到的两个房产证都是假的。“根本就没有这个房产证号!”锁先生在国龙大厦购买的两套商品房共150万元购房款已全部付清。“当时看到是一手房,又是公开发售,房地产商好像牌子很大,我就又叫我弟弟、哥哥都来买,陆续买了4套,总价值300万元。”

   可就在十天前,锁先生回去看房子时,发现竟然有人正在自己的房子里搞装修。“一个男子告诉我,说这套房子已经卖给他了,我当时就蒙了。后来我去查验房产证才知道是假的。房地产商不仅用假房产证骗我,而且还把我的房子又卖出去了。”

   记者在现场还看到一位香港业主,他买了12套国龙大厦的商品房,房款达上千万元,可拿到的12本房产证里只有1本房产证是真的,他提的行李袋里,装了厚厚一沓假房产证。

   记者了解到,国龙大厦近百名业主受骗款项近亿元。

   房地产公司人去楼空

   昨天下午,记者试图根据业主提供的国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电话打过去,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来到该公司位于天河直街华翰大厦三楼的办公地点,却发现大门紧锁,门口除了几个报箱外空空如也,看不到任何关于该公司的标志。后来通过物业管理处的夏小姐了解到,这家公司之前一直在此地办公,直到一个星期前开始没人来上班了。

   -律师说法

   业主可诉讼索要“双倍赔款”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赵绍华律师表示,国龙公司一房多卖,隐瞒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已经出卖的房屋或者已经抵押的房屋重新出卖的行为,违反了双方合同的约定及法律的相关规定,扰乱了房地产市场买卖秩序。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被抵押、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购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回购房款并要求赔偿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损失。”

   对于国龙公司向购房人大量提供假房地产权证书的行为,赵绍华表示,根据《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 新浪网国内 作者: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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