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起,国家财政直接拨款收编中消协。中消协的职能也将从直接帮助消费者“事后维权”转向“事前预警”(4月14日《中国经营报》)。 从长远看,负重的某些政府职能的卸载是大势所趋,有能力承担这副担子的就是民间社团组织,职能的卸载解决了三个问题,第一政府职能的转换,第二政府机构人员及经费的压缩,第三培育非政府组织的民间力量的崛起。 中消协却走了一条相反的路线,如同一个分家太早、几经在外打拼、疲惫不堪的孩子回到父母家中——而忘记了思考一个问题,吃上皇粮、职能转换后的中消协还能沿着来时的路返回去找寻公众的期盼吗? 吃上皇粮后的结果可能生成新的关系,上下的归属、义务责任的重新确立、立场及工作方法的微妙调整等等必然随之而来,很显然,中消协的身份转化势将会带来角色错位,而之前那个体现民间救济精神的中消协更吻合消费者的利益。 民间协会筹资能力差、生存空间狭窄是一个老问题,但让所有的社团组织靠政府财政支持而维持运转是不现实的,要使社团组织健康发展,离不开从制度上培育社会成员向社会团体良性输血的渠道。消协在中国消费者维权版图上的位置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耐人寻味。有一点是肯定,消费者已经离不开消费者协会。民间版消协20多年来的功劳之一就是培养了一代人的消费维权意识,可以肯定,一旦官方版的消协职能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时,必然会促使新的民间维权组织的出现。(高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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