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河北邯郸市农业银行金库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被盗现金人民币近5100万元。经调查发现,该行现金管理中心管库员任晓峰、马向景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两名犯罪嫌疑人驾驶一辆灰色三星八座面包车潜逃。(4月17日新华网)
如果此案确系上述二人所为,则属于监守自盗。笔者认为,该案有两点令人震惊:一是盗窃现金数额巨大。如果是通过票据等方式进行诈骗,涉案资金几千万元不足为怪,但把五千多万元的现金卷走,无异于搬走银行的一个金库。二是盗窃犯罪手段之简单。犯罪嫌疑人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更不用说采取什么高科技手段,便将大量现金盗走。
针对近几年银行案件多发的势头,银监会组织银行机构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银行案件呈逐步下降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有的银行还会发生监守自盗这样作案手段非常简单的案件?是什么原因让银行还在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首先,银行忽视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和问题排查,是发生案件的源头。俗话说“家贼难防”,这句话不幸在邯郸市农业银行应验了。其实,家贼难防也好防。所谓家贼好防,就是单位可以对自己的员工经常性地开展思想教育,随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排查职工思想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作为邯郸市农业银行现金管理中心的管库员,属于银行重点监控的对象,2名涉嫌作案人员能将五千多万元现金盗走,肯定是蓄谋已久,难道银行就一点没有察觉?可见该银行的管理人员安全意识麻木到何种程度!
其次,银行管理制度的缺失和形同虚设,是发生这起案件的漏洞。案件重在防范,防范重在制度。银行现金管理中心,是管理巨额现金的地方,应当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而且能够保证这些制度得到彻底执行。邯郸市农业银行现金管理中心2名管库员一拍即合,轻松将现金搬走,说明该行管理制度是何等松散,现金管理中心事实上处于失控状态。
再次,银行管理责任落实和追究不到位,是造成案件的祸根。在外人看来,银行有严密的管理体系,每项业务、每个部位都有人负责管理,应该万无一失。但是,某些银行的内部管理还相当薄弱,有的银行甚至存在管理混乱的状况,造成管理责任不落实,给作案分子以可乘之机。案件发生后,有的银行不严格追究管理者的责任,造成案件治理工作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
公安部已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这两名犯罪嫌疑人。笔者相信,犯罪分子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同时,笔者也期待对邯郸市农业银行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从而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让银行今后少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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