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2007-04-19 08:59:57 网友来自:222.142.151.*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2007-04-19 11:29:54 网友来自 :159.226.119.*
单位集资建房决非开倒车。就算是回到福利分房也无可非议。因为解决群众生活问题,关心群众生活疾苦是党和政府的根本。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2007-04-18 20:32:27 网友来自 :60.213.84.*
房价居高不下,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少数房地产开发商垄断房地产市场;二是政府想靠土地发财,将地产的价格抬到吓人高度,山东某市以每六万元的价格回收土地,结果以每亩70万元的价格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再以这个价格为基础,将房价抬到了高点.利用单位空闲土地集资建房,可以有效地遏制房价的不断攀升!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2007-04-18 19:53:09 网友来自 :219.129.251.*
任何一项政策不能绝对好或不好,单位集资建房只要在可以监管的情况下完全是可以达到社会公平的目的的,所有的住房建设都在政府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包括地价、成本等项目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只要在国家政策范围内进行没有什么可担心的,现在对单位集资建房的指责主要是出于部分人的私心(房地产业或其代表人物),目前高房价是单位集资建房的主要推动力,走到这一步确实是因为高房价逼迫形成的,无论是房地产商建还是单位建,只要在透明监督下都是解决百姓住房问题的措施,我们不能因为可能产生某种危害而否定一项政策,害怕和怀疑某项好的政策,对我们的政府部门来说,主要还是思想问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麻烦,但是否关心老百姓的真正民生问题,因为今天中国社会化城市化进程势不可挡,百姓的住房问题关系到社会和谐和民心所向,看我们的政府到底是代表谁的政府,有些事情只要我们努力做了,就问心无愧,百姓也会理解的支持的,当然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套措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对政府来说,应该看到,今天维持高房价的成本会大大高于促进社会和谐的成本。当公正合理的单位集资建房制度成熟了,购房者支付的成本与正常市场价基本一致时(建设局可以监管到位的),人们就不会局限于单位集资建房的选择,只是集资建房不要在没有准备的情况情绪化上马,做长远规划。单位集资建房应该是抑制高房价的一种措施,当然不是唯一,不应该受到指责和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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