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于4月18日报道了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吴国华因无钱医治患病婴儿,而欲将孩子活埋一事。今天上午,吴国华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在大兴区法院出庭受审。庭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吴国华一再表白自己的爱子之心,声称掩埋之前,自己以为孩子已经死亡。
"当时我真以为孩子已经死了,才想去埋了他。"吴国华说,他今年30岁了,非常想要个孩子,看着妻子的肚子一天天变得大起来,他的内心充满了喜悦和期望,对孩子他是真心喜欢。但是,2006年8月28日晚,他妻子怀孕6个多月时突然早产。"初为人父的我心情很激动,但是孩子早产了三个多月,患有多种疾病,医生说治愈的可能性只有10%,我的心里又很难受。"吴国华说,虽然如此,他仍借钱给孩子治病,光在儿童医院就花了8000多元。考虑到治病要很多钱,医院让他继续交钱,而他已经分文未有,只好把孩子抱回家。抱回家才1天,吴国华看孩子的状况越来越差,就把孩子抱到711医院治疗。吴国华说:"医生说孩子活下来的希望几乎为零,我哭了半小时,然后把孩子抱出医院。抱着走了20多分钟,发现孩子手脚冰凉,已经发紫,连呼吸都感觉不到了,所以才起意埋了孩子,但还没掩埋就被路人发现。"路人向警方报警时,吴国华还拿出100元,希望路人不要报警。
孩子当时究竟死了没有?吴国华是2006年9月8日去掩埋孩子的,被路人发现并报警后,警方于2006年9月10日把吴国华刑事拘留,直到9月11日,他的孩子才死亡。检方起诉称,2006年9月8日21时许,吴国华因无经济能力再为其子吴某治疗,欲将其子掩埋于大兴区五环路旧忠桥南侧空地,被路人发现后报案。检方认为,吴国华故意杀害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吴国华系犯罪未遂,对其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孩子在被掩埋时并未死亡的事实,吴国华百般辩解,坚称当时孩子确实没气了,至于后来又活了几天,是“还阳”了。
其实,吴国华掩埋重病儿,家庭贫困才是主因。他是江西上饶人,于2006年春节后到北京打工,每月赚1000元,自己只花200元,其余钱均要寄回老家,全家人都依赖这些钱生活。为了给重病儿医治,他已经举债万元,当看不到治愈的希望时,才做出不理智的举动。
据了解,在孩子死亡后的第二天,吴国华就被取保候审。如今,他的妻子再次怀孕已经4个多月。接受记者采访时,吴国华又对即将出生的孩子充满期望:“我希望这次能怀胎十月,顺利出生,不要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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