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4月24日电 记者宋学春 通讯员隋信海报道: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创建"全程控制、双重监督"办案监督机制,实现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双提高。近年来,该院办理批捕、起诉案件从人均不足40起,增长到人均近百起,办案数量大幅增加,办案质量却未下降,批捕、起诉准确率始终保持100%,并且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全程控制、双重监督"办案监督机制,即按照流程控制与管理原理,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受理案件、审理案件、处理案件三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和法律规定,逐阶段、逐环节设计流程,规范程序,明确目标,分解责任,由检察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紧密配合,对处于诉讼流程中的案件和人员进行控制和监督,使执法办案工作进行到哪里,监督制约工作就开展到哪里,从而实现对检察权运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保证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全程控制"不仅包括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及其授权的案件督察评估机构对进入检察程序的所有案件的控制和管理,也包括检察业务部门对本部门所有案件及办案人员的控制和管理,还包括检察业务部门之间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双重监督"是指检察业务部门(包括案件督察评估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各自不同的职责,从不同的侧面对诉讼流程中的案件和人员实施的监督。检察业务部门和案件督察评估机构,主要负责对案件实体方面特别是案件质量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办案人员是否遵守办案纪律、办案中是否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行为等方面的监督。这两个方面的监督紧密配合,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动态、全面监督。 据悉,该机制建立前,执法办案跟着惯性跑,规章制度虽然不少,但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经常有。现在,每个环节均都纳入控制和监督之中,干警稍有不慎,轻则受批评挨处分,重则丢饭碗。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介绍:"通过检查发现,以前案等人,现在变成人等案,效率和质量同步上升。"翻开一张"回访监督卡",申诉人张某于2006年3月20日写下:检察官在办理我的案件中,一直态度和蔼,秉公执法,让我感动。类似这样的事例在该院举不胜举。当本地或外地的检察院来"求经"时,检察长王大海"揭底":建立"全程控制、双重监督"内部办案监督机制,不仅仅是树立检察机关规范办案、文明办案形象,更重要的是为维护公平正义提供了一个重要保障。去年3月,该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纪检监察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