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对象为1988年5月28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违法生育案件,富人名人建不良档案,党员干部将受党纪政纪处分。 政干部三类人群超生很可能将取消荣誉称号,并在税收信贷及政策优惠等方面加以限制和制裁。 昨日,辽宁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外公布了我省今年大规模整治违法生育行为的行动方案。这也是我省首次大规模整治违法生育行为。 富人“超生”招数多 辽宁省内究竟有多少富人? 《法制日报》报道中称,根据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委员曹景椿的初步估算,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辽宁省的富人阶层有近300万人。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以沈阳市为例,2000年以前10余年间,沈阳市共发现和查处富人阶层违法生育共76例。而从2002年到2004年3年间,违法生育总数达到了42例,相当于2000年前10多年的55.26%,违法生育案件增长速度明显加快。 “富人和名人一般都居住在豪宅中,住宅高科技设备很多,我们一般的孕情查访根本无法查到,还有富人在全国各地都有房产,给查处带来很大麻烦。”一名从事计生工作多年的人士表示,除此之外富人超生还有很多招术,像给妻子办多国护照,到国外生育,钻法律的空子。 建立群众举报制度 根据省计生委的计划,本次大规模整治从4月中旬开始到12月份结束,历时8个月。除计生部门外,公安、法院、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全部介入并组成专业执法队伍进行调查。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1988年5月28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违法生育的案件。和以前国家重点整治的富人、名人超生行为相比,本次我省整治范围增加了党政干部违法生育者。此外还包括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者,违法生育后长期隐瞒不报者,有执行能力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者,违法生育后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者四类人群。 同时,本次行动还将建立群众举报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的力量,彻底清理清查所有违法生育者的底数。 不同人“超生”处罚不同 名人、富人、党政干部超生将受到哪些惩戒? 对此,计划中提到,2007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将是依纪处理阶段,执法部门将根据调查摸底、群众举报取得的线索,对涉嫌违法生育的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取证。 对于党员干部等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富人、名人违法生育的,有关部门将建立违法生育者不良档案信息,并建议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采取措施,在资格身份、荣誉称号、税收信贷及政策优惠等方面加以限制和制裁。 同时,对有执行能力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者,将由法院强制执行;暴力抗法的违法生育者,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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