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老楼想要“大住房”
一边是崭新时尚的住宅小区,另一边则是孤零零地立在一片瓦砾之中、已经被拆掉一半的砖瓦楼。
古稀之年的董先生老两口和两个女儿在破楼里已经过了3年没水、没电、没气的日子。这是记者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椒中街“椒金山庄”门前看到的景象。
董先生的房子建筑面积44.92平方米,按照规定,总计应得补偿94910元。
2004年7月20日拆迁至今的近3年里,周围的动迁户陆陆续续撤走了,但董先生一家坚持留在这里,“我要大化集团(董先生所在单位)按以前的房改政策给我安置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
“椒金山庄”的开发商大连凯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认为,董先生索要的安置费过高,于是向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申请拆迁裁决。
开发商让步调解没成果
开发商告诉记者:“经调解我公司向董先生提供甘井子区兴华路一套55.23平方米的住房,双方不需要结算差价。若董先生要求货币补偿,我公司将对被拆迁人一次性补偿人民币15万元整。”但是双方仍然未能达成一致。
凯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向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甘井子区法院在去年10月做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书。
法院听证会调解又未成
甘井子区法院24日举行了听证会,董先生一家、开发商、董先生夫妻和女儿所在公司大化集团列席。
甘井子区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常青介绍,举行听证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对此案进行和谐执行。但由于跟董先生情况类似的有几百户居民,如果董先生的要求得以满足,势必引起同类拆迁户的不满,听证会暂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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