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2007年4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要依据职能强化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定辖区内的重点监管区域和重点监管企业,建立巡查制度,不留监管死角和监管空白期;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做好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一是明确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和人员,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和要求。二是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及传真的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三是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公共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四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准备,确保应急响应及时、处置到位。 《通知》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报本单位值班及相关领导的联系方式。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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