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26日电(记者 来建强)福建省政府日前转发的《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今年要把火电厂、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占全省工业污染负荷65%的工业污染源列为省控重点污染源,向社会公布,并在2008年底前安装自动监测装置。 《意见》提出,全省所有火电厂要按计划安装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新建燃煤电厂在建设配套脱硫设施的同时必须同步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省、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联网。对尚未安装的,要增加监测频次;对不按期安装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到“十一五”末,福建要新扩建67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176万吨;新扩建59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增日处理能力1.44万吨。同时,切实解决收集管网滞后和污水垃圾收集量少、运营成本太高、运行费用没保障等一系列问题。 福建省环保局局长马承佳说,在省控重点污染源上安装自动监测装置,有利于建立健全有效的减排监督体系。福建省确定的污染物削减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6年全省减排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今年的任务重、难度大。福建正全力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等多种措施落实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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