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万朝晖 本报上期刊发了湘潭市雪园社区沿江组村民打官司告赢了国土局,权益却得不到“补救”的报道,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该报道先后被腾讯、新浪、搜狐等数千个网站转载,引发了网民如潮的评论。4月26日,为沿江组代理诉讼的律师黄强打电话告诉记者,湘潭市国土资源局近期可能有“补救措施”出台。 网民“小章”说:“是违规就要改正,是违法就要取缔,怎么一个‘下不为例’就可以了事啊!”而一名叫“酒后不驾车”的网友则认为,土地是国家的,绝对不是哪个行政机构的,更不是掌权人手中的财物,他们出让给盈利性的房产公司当然应该依法依规。还有网友认为,法院受制于行政机关,司法就不能独立,因此,国家应该对司法审判体制进行改革。 4月26日,记者接到电话,称当天上午沿江组居民开会,沿江组所属的云塘街道办事处及雪园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有人在会上透露,近期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可能出台相关的“补救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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