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京4月27日电 (记者 于青) 日本最高法院27日上午就“西松组中国劳工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二审裁定中国籍原告胜诉的判决,并驳回原告方索赔诉求。由此中国原告在此长达8年多的索赔诉讼案中败诉。这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对于二战期间中国受害者个人对日索赔诉求的判决,开创了恶劣的先例。审判长中川了滋宣布判决后,旁听席上日本的原告支持者纷纷表示谴责:“你们有没有良心?”、你们难道不知道羞耻吗?”、“这是不正当的判决”等呼声接连响起。随后举行的集会上,中国原告表示继续要求被告西村组(现西松建设公司)谢罪和赔偿。由于27日上午的日本最高法院的判决直接否定中国战争受害者个人索赔权,因此导致一系列战后索赔诉讼的中国原告都将败诉。27日下午,日本最高法院就中国原慰安妇索赔案作出判决,不承认中国原告的个人索赔权,判决原告败诉。 1944年,360名中国劳工被西松组强掳到日本广岛从事重体力劳动,直到日本战败,其中29名劳工被折磨致死或死在返回中国的轮船上。 1998年,5名中国劳工及死亡劳工家属向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2004年,广岛高等法院判处西松建设公司向每一名原告支付550万日元赔偿。西松建设公司对判决不服,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日本最高法院今年3月16日就这起诉讼案举行法庭辩论,并决定4月27日作出终审判决。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战后赔偿审判是遭日军虐杀、被迫沦为随军慰安妇以及被强掳的中国人和韩国人及其遗属等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做出道歉和赔偿的诉讼。中韩受害者及其遗属自20世纪90年代前半期起便开始提起诉讼,根据市民团体的统计,诉讼总计已达60起左右。虽然各法院大多认定日军和相关企业的行为非法,但原告胜诉的案件少之又少,其中一审胜诉为6起,分别为韩国籍原慰安妇为原告的“关釜审判”以及完全不知战争结束而一直生活在山中已故劳工刘连仁诉讼等,二审胜诉为2起,为西松建设中国劳工强掳强制劳动诉讼以及三菱重工韩国籍前征用工诉讼。此外,也有一些诉讼中受害者与企业方面达成了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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