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川在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上发言表示 检察机关将突破一批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 本报北京4月28日电(记者肖玮)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今天在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上发言表示,检察机关将突破一批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并以此为切入点,带动查办重点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王振川说,城镇建设直接关系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资金投入巨大,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环节多,物资采购竞争激烈,是商业贿赂犯罪的高发部位,涉及到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多个治理商业贿赂重点领域。经过认真研究论证,高检院决定2007年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增强办案效果,以进一步推动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 王振川指出,从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情况看,当前商业贿赂犯罪主要有五个突出特点:一是商业贿赂犯罪仍然严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成为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手段,在有些领域甚至已经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潜规则”,诱发了大量商业贿赂犯罪。二是具有明显的行业、领域特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短缺、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管理不够规范的部门、行业和领域,往往容易成为商业贿赂的高发部位。检察机关查办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四分之三集中在中央确定的六个重点领域和九个方面,仅工程建设等六大领域就占了62.2%。三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领导干部商业贿赂犯罪突出。在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相当一部分是手中握有实权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检察机关查办处级以上干部492人,占该领域涉案人员的17%。四是大案比例高,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在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中,一半以上案件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五是窝案、串案现象突出。多头行贿、受贿较为普遍,有些案件涉及多个地区、部门和环节,往往查处一案,带出一窝、引出一串。 据统计,2006年1月至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582件,涉案总金额15亿余元。其中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5316件,占立案总数的55.5%;县处级以上要案1238人,其中厅局级110人。从发案领域看,发生在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方面的案件7182件,占立案总数的75%。其中工程建设领域2849件,占29.7%。 肖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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