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长沙4月29日消息 (记者邓文辉 通讯员王永华) 在4月29日召开的湖南省衡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上,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获得到会代表的全票通过。此次会议应到代表507名,实到代表487名。 1月24日,关于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因赞成票未达到应到代表人数的一半以上,而未获衡阳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解释,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经请示省人大常委会后,决定召开此次临时会议,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整改情况的报告和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修改的说明,审查修改后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从今年1月下旬开始,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意见,认真进行开门整顿。在衡阳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开门整顿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先后共征求代表意见600余人次,查找出自身存在的6个方面的主要问题,重新复查人民群众对法院不满意的案件88件;决定再审的案件7件,纠正执行不当、不快的案件12件,9件呈请上级法院复查。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收集、查访法官违法违纪线索12条,立案查处8案8人,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清除出法官队伍。1人涉嫌犯罪已立案侦查。为巩固整改成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内部建立健全了45项规章制度,规范司法行为,防止司法不公。 此次会议分团对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整改情况报告和修改后的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代表们普遍认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整改中态度端正,认识到位,措施过硬,效果明显。与此同时,代表们也指出了法院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常抓不懈,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整改成果,真正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始终,为衡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衡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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