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信报讯 据《山西青年报》报道,2007年,轰动一时的《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兰成长被打死一案,昨日在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兰成长的母亲、妻子及两个女儿提起附带民事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七名被告人承担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38万元,主犯侯振润则表示愿意联络家人,积极赔偿以减轻内疚。 庭审过程中,检方公诉人共指控三名主犯,包括矿主侯振润等三人。案件中,双方律师将辩论焦点不约而同指向了兰成长职务是否属记者,行为是否是采访行为。 庭审过程中,检方认为侯振润等人用洋镐柄、电烙铁等击打兰成长并由此致使其死亡。而侯振润则只承认自己是教训假记者。 在第一轮的辩论中,双方律师将辩论焦点不约而同指向了兰成长的当日行为是否属职务行为。 被告辩护律师则指出,兰成长当日的介绍信,系空白抬头,不能说明是单位指派去侯振润矿上采访。兰成长与常汉文均无新闻出版总署证件,报社站长常旭日也承认这两人当日去矿上为个人行为。他认为,当日,兰成长等人的敲诈行为,诱发了侯振润的恶性行为,所以兰成长本人在此事件中存在过失。 对此,控方律师予以否认,指出常汉文在电话中,明确对侯振润表示,他们是中国贸易报记者站的人,负责部分经营与新闻线索采集,此次来是了解情况的。同时,兰与常二人均在大同市新闻出版局备有档案,职务均填写为记者。所以此次为职务行为。 控方律师指出,兰成长在新闻出版局有备案,有报社工作证,所以不是假记者,因为在中国有总署证的记者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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