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峰)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截至今年4月,该局已将3300余户申购家庭的相关信息发布到网上公示,经调查核实,共4户被取消其购房资格、两年内不准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据了解,自去年6月开始,西安市房管局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简称经廉管理中心)根据《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人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http://www.xafgj.gov.cn)、西安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800j.com.cn)向社会公示。今年3月以来,经廉管理中心针对虚报现有居住条件、隐瞒已有住房情况、虚假申报家庭上年年度收入、一个家庭申请多套经济适用房等虚假情况进行严格复审。通过增配工作人员、核对家庭住房情况及收入水平证明、相关证件的原件等方式,确实保证家庭住房情况及收入水平证明的真实性,使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真正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 截至目前,共收到投诉和举报材料5份。经调查4户被取消其购房资格,另有一户正在进行调查、核实。 西安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凡查实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律取消其购房资格,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两年内不准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追回已购住房或由购买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也将予以曝光。伪造各类证件触犯有关法律的,将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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