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省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全省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的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党政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各类庆典,市县级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2个月以上,各类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 山东省委的《意见》要求,每年省级领导干部保证1个月以上时间,市县级领导干部保证2个月以上时间到基层调查研究。对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坚持接待群众制度,实行市、县及部门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回访。 《意见》强调,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精文减会,减少应酬性活动。省直部门每年原则上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时间控制在1天以内。要减少领导陪会。坚决压缩各类简报,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保留1种简报。各类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严格控制节庆活动,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参加剪彩、奠基、首发首映式、颁奖等活动,不为商业性活动题词题字。 《意见》要求,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和经费预算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娱乐消费;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于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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