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五·六特大森林火灾教训,大兴安岭地区痛下决心抓防火。
一九八七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发生五·六特大森林火灾,造成上百万公顷林地烧被毁、数百人被烧死烧伤、五万多人痛失家园。
大兴安岭是中国的重点国有林区,也是森林火灾易发地区之一。据资料记载,一九六六年至一九八七年的二十年年均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十二起。近些年来,受西伯利亚寒流和蒙古高原旱风影响,空气异常干燥,夏季雷暴天气增多,历史上罕见的夏季火和地下火相继出现,加之林情社情复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大兴安岭地区防火办副主任赵宝富说,“防火实际上是防人。要想管住火,必先管住人。”他说:“我们采取清、封、堵的办法控制进山入林人员。”每年进入防火期前,全地区通过开展拉网式清查彻底清出非法入山人员,通过对各站卡派人把守彻底堵住违规人员入山通道,将入林区的各支岔路线封死。还建立远山巡逻队、近山家庭管护站和公路防火检查站“三道防线”,严格控制火种进山。
他说,大兴安岭对林区入山管理实行“五个一律”:无证入山人员、带火种入山人员、违规入山作业人员一律依法严惩,检查、巡护及管护人员不尽职责的一律停止工作,发生人为火灾一律逐级追究领导责任。防火期内野外吸烟弄火者也实行“五个一律”:非公职人员一律给予经济处罚,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吸烟引起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惩,未经批准野外用火者一律严惩。
大兴安岭地区二十年累计投入森林防火资金九点二亿元,比“五·六”大火前的二十二年总和增长七点八倍。
据悉,大兴安岭地区在全国率先实行了森林防火行政问责制,将以前事后追究责任变为现在防范不到位就追究责任,实现了责任追究关口前移。还建立了明察暗访制度,对失职、渎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二00六年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不作为或出现重大失职责任的五十五名干部给予了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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