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和王金平
马英九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法院8日第三度召开准备程序庭,其中马英九委任律师宋耀明提出“法务部长”施茂林在“行政院会”对于首长特别费的“实质补贴说”具有证据能力,被合议庭采用。此点对于马英九相当有利。 要求调阅陈水扁特别费领用资料 昨日台北地院第三度开庭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进行证据能力、争点及传唤证人等程序讨论。法官将起诉书内容中“检方认定马英九施行诈术支用特别费”列为争点,对此,步出法庭的马英九重申,他根本没有使用诈术、根本也没有犯罪。 马英九还在庭上要求调阅陈水扁当年在台北市长任内的特别费领用过程资料,及传唤14名“中央”、地方官员作证,以厘清特别费的属性。 因为陈水扁当时就是由出纳人员在每月初,拿至秘书处盖章请领。辩方希望以此证明,这样的方式是以前至今就沿用的惯例,而非用诈术指使会计人员。 马英九被媒体询问合议庭采用“法务部”这项证据,意味着他已打赢第一场仗时低调说,一切还言之过早,他尊重庭上裁决。8日上午,马英九的支持者一如既往的来到台北地院外,夹道欢迎出庭的马英九。 整个庭讯进行了两个半小时,合议庭将在下次传唤证人进行讯问,开庭时间定在5月22日上午九点半。剑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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