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4月底启动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评估程序,拟对移动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进行下调。
按照此前公布的时间表,5月8日,在信息产业部网站发布用户意见调查问卷,征求用户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意见。
本次用户意见网上调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评估用户调查
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是指,移动电话用户离开其归属本地网,在国内其他本地网使用移动电话业务时发生的基本通话费。
2005年《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信部联清[2005]408号)规定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上限管理,资费上限标准暂按现行资费标准执行。企业可以在上限标准之下自主制定具体资费标准。政府主管部门将视市场情况适时调整资费上限标准。
现行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是:移动电话预付费业务上限标准为0.80元/分钟,其他上限标准为0.60元/分钟。
近几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移动本地通话费水平逐年下降,国内漫游通话费与本地通话费差距日益拉大。虽然2005年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上限管理以后,企业推出了本地、漫游同价的资费套餐,但漫游通话费总体降幅并不明显。为此,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进行评估,拟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进行下调。
为广泛听取用户意见,特进行本次用户调查。
本次用户意见网上调查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31日。
为保证调查的准确性,我们将对您的手机号码进行验证(免费),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生成一份有效调查表。
如果您不愿意提供手机号码,您可以写信把您的意见寄给我们。通信地址:北京西长安街13号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邮政编码:100804。请您在信封上注明“国内漫游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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