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老中医忧虑新处方管理办法不利保护百年秘方

www.zjol.com.cn  2007年05月09日 17:41: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处方新规让市民对处方用药拥有知情权,但——

  记者前天走进市内一些医院诊疗室了解到,卫生部出台实施《处方管理办法》后,佛山有不少中医专家提出,在患者的知情权得到保护和满足的同时,我们家祖传几代的中医的秘方将公之于众了,这对于中医处方权的保护极为不利。

  新处方管理办法严格规定药品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新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方便市民持医院医生处方到药店购药。在市中医院,刚取完药的吴女士说:“这样的政策很不错,我们很欢迎,至少让我们知道我们吃的是什么药,有了知情权。”许多患者说,原有购药习惯不会有大的改变,既然到医院看病,还是愿意就近在医院取药,毕竟看好病用好药才是关键。

  根据新规定,代号处方是违规的。记者昨天下午带一位朋友到某医院的骨科看病,经过检查后,医生开了一张处方,上面只写着:“正骨汤一号”。记者对此质疑,说不符合新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位医生无奈地重新开了处方。

  市中医院骨科的一名老医生无奈地说,中医配方是中医治病的核心,是几十年甚至是几代人上百年研究的智慧结晶,如果在处方上全写出来很容易被别人所剽窃,这对中医处方权的保护非常不利。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傅堂牡 编辑: 余伟刚
·卫生部出台《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不得随意涂改   2007-03-13
·卫生部出台《处方管理办法》 五月起施行(全文)   2007-03-13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