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我省国有养老机构的床位供不应求,甚至出现入院排队的现象;另一方面,一些民间养老机构因为在硬件和软件上不尽人意,入住率只有50%,而一些无证托老所也混迹其中,伤害老人感情的事件时有发生。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在国有养老机构不能充分满足养老需求的情况下,国家大力提倡发展民间养老机构,并且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然而实际情况是,我省的优惠政策并没有落实到位,国有和个体的养老机构还不能一视同仁。
入住国有养老机构需排队预约
“政府的养老院排不上班儿,个人办的又不行,找一个条件好的养老院怎么这么难?”8日,家住哈市的吴淑贞大娘对记者说。
今年70岁的吴淑贞大娘,和老伴育有一子一女,但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吴大娘一直和老伴居住在哈市道外区。今年1月份,吴淑贞大娘的老伴因肝癌去世,经过和儿女商量,决定到老年公寓安度晚年。近日,吴大娘给哈市的5家国有敬老院打电话,都被告知床已满,需登记等候。吴大娘走了几家个体老年公寓,可又觉得条件差。“实在不行就得等。”吴大娘说。
事实上,吴大娘的遭遇并不是特例。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我省老年养老正在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日前,记者在省老龄委了解到,目前我省各类福利机构仅为1400多家,其中国有老年人福利机构17家,床位3.5万张,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仅哈尔滨市就有近6万生活不能自理和半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口亟待得到社会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
据哈尔滨市第一福利院负责人介绍,以前该院空床位很多,但现在500张床位全都住满了,每天还有不少老人前来咨询。由于床位太紧张,老人排队等候的很多。
哈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一位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哈市目前正规有执照的养老机构有128家,总床位5800张。其中5家为国家全额拨款办的,属公办,其余123家都是民营的,目前哈市公办的5家福利院,因为各方面条件都非常好,已经基本住满。还有七八十位已经预约的老人在等着空位,出现了排队入公办福利院的现象,但是就哈市目前的状况,因为这几家福利院建的时间比较长,人员满了不说,各项资金也不是很到位,具体地说,没有发展空间了,只能对设施进行维修,但不能更新。
“民间养老”是发展方向
“在国有福利院不能充分解决养老归宿问题的情况下,国家鼓励发展民间养老机构,这是必然的趋势,也是发展方向。”哈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相关负责人说,就哈市而言,养老的主要模式靠民间养老机构,所以哈市政府在去年6月15日下发了一个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说明,鼓励发展民间养老服务业,就是要使更多的民间资本注入到养老服务上来,而且对于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具体单位和个人,也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包括水电费与居民使用价格一样等。同时也对发展目标作了规划,到2010年,哈市城区的老人每1000名拥有15张床位,现在是每1000人拥有10张床位,每年逐步递增。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的有关人士介绍,我省根据国家要求先后制定有关优惠政策鼓励民办老年公寓,在税收、水、电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扶持,在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已拟定了《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拟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这位人士透露,《意见》宗旨就是力争让民办和国有的养老机构在税收、床位补贴、水、电等政策上,享有同样的待遇,预计这个政策六月份出台。“十一五”期间,哈市在已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出台鼓励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推动非公有资本参与老龄产业发展。并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精神,适时出台社会福利机构“民办公助”的办法,逐步形成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合资经营并存的经营模式,通过多渠道,来满足老人们的需求。
民间养老机构发展遇瓶颈
按照相关人员的解释,大力发展民间养老机构是将来养老的方向,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个被称之为“方向”的民间养老机构并未呈现出繁荣的景象,相反,与国有养老机构入住率百分之百相比,民间养老机构的入住率仅为50%%,不少个体养老机构因各种原因关门歇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公办养老机构除保证食宿等基本需求外,大多设有活动室、阅览室、理发室、健身房、小卖部、阳光厅和室外活动场所等。有的设有老年康复中心,配备医疗设备和专业医护人员,而个体养老机构则难以做到。哈市一些个体老年公寓中,好一点的有个活动地方,也只是打麻将或扑克,没有专业人员与老人们进行沟通。在一家带有潮气的半地下室的老年公寓中,三四个老人双目微闭守着一台收音机听着节目。老人们说,除了睡觉,就是听听收音机。
一家个体老年公寓的负责人说,我们和国有的养老机构不能比,人家资金投入、人员开支等有保障,个体的每月除了必要的水电费外,还需要服务人员开支。“开办老年公寓的优惠政策少,有的很难落实到位。”专业护理人员根本招不来,只能请一些下岗女工做护理员,否则就会入不敷出。
哈市河松小区某老年公寓的一位业主说,到这儿的老人每月费用为550元,除了吃喝外,还要交纳其他的费用,到头来就是保本。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哈市多数个体养老机构,都不愿与老人家属签订有关老人在老年公寓居住期间如出现意外,包括自杀、跌伤、走失、请假外出不归等方面的协议。一些个体老年公寓态度明确,只要不是特护的老人,一旦老人走失或出现什么问题,不负责任。记者在走访的一些老年公寓中发现,几乎没有按照国家《老年设施建筑规范》要求在养老机构内设置防滑地面,走廊里也没有轮椅滑道和扶手,一些条件较差的老年公寓没有防火措施。
另外,费用偏高也是制约许多老年人走进老年公寓的一个原因。哈市多数老年公寓收费在450元以上,哈市权威部门曾调查,哈市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人均收入300元左右,能享受足额退休金的老年人不足老年人总数三分之一,经济条件极大地限制了老年人入住老年公寓的可能性。
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一位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一些优惠政策在我省没有落实到位,民办和国有的养老机构还不被一视同仁,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间养老机构的发展。已拟定出台的《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
扶持正规军取缔“黑”托老所
事实上,一些有正规执照的民间养老机构因为政策、投入资金等方面原因遭遇经营瓶颈,不少没有经营执照的所谓民间“黑”托老所也混迹其中,搅乱了正常的养老市场。
去年6月份,牡丹江市连续发生两起民间托老所遗弃老人的事件,先是一家托老所的负责人林某突然拿走老人交的生活费潜逃,致使几位老人没人管理。不久,一家托老所的负责人因为一位老人的家属迟迟不交生活费,而将老人遗弃在大街上,后有人报警,经协调才解决此事。两起遗弃老人的事件发生后,引起了人们对民间养老机构的注意,其中涉及的就是如何管理和规范那些无证经营的所谓的“黑”托老所,林某经营的托老所因为没有经过审批,在资金以及设施上无法保证老人的生活标准,再加上和入院的人员没有签订任何正规的协议及有效凭据,所以发生了携款潜逃的事件,给老人们造成了损失。
8日,哈市老龄委事业指导处处长战阴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哈市目前无照经营的民间托老所大约有300~500家。大多都是以居民房为营业地点,规模小,几张床、十几张床就开张了。
9日,记者以送老人入院为名,来到了哈市道外区红旗小区一家开在居民楼一楼的托老所,记者看到,该托老所是由三室一厅的居民房改造的,有8名老人,分别在两个屋内摆放着8张床,根本没有娱乐设施,屋内有的老人在床上躺着,有的则看电视。记者问每日三餐如何,该所女负责人说:“大众菜,每天不重样。”
记者表示条件太简陋了,该负责人说:“咱这收费低,对老人好就行。”记者了解到,该托老所没有经过民政部门正式批准就经营了。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道外区、南岗区的几家同样没有执照的托老所,情况大致差不多,每个房间摆几张床,几张麻将桌就是休闲娱乐项目。
对此情况,哈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00年开始,哈市开始为民间养老机构核发执照,在此之前,除了5家公办养老机构外,一些民间养老机构大多是以社区服务机构性质出现的,那时候因为国家对于民间养老机构还没有出台相关的规范文件,所以对经营规模等标准没有太多的制约。现在国家有了标准,开办民间养老机构必须经过民政、卫生、消防部门的审批合格后才能准许经营,所以资金、规模等一些不够条件的托老所就这样偷着开业了。
“虽然这些无证经营的托老所没有牡丹江这样的事件被曝光,但是他们审批的硬杠不达标,尤其是消防不合格,有的老人躺在床上吸烟,加上老人的反应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出现事故。加之收费低,生活标准难以达到要求,更主要的是一些无照托老所经营资金无保证,再加上和老人不签正式的护养协议,这些都是潜在的隐患。近日,哈市民政局已经责成各区民政局搞一下调查摸底,对于无照经营的,一律取缔。”这位负责人说。
哈市老龄委战阴斌处长说,国家鼓励、政策优惠对于发展民间养老机构绝对是好事,但是规范是最重要的,不能只顾发展而疏于管理。现在有些人认为办托老所比较挣钱,而且相对幼儿园来讲,老人显然比儿童好伺候多了,有没有实力都想加入,虽然没有做过专门的调查,但是伤害老人的投诉肯定有,所以要求主管、审批部门严格把关、严格管理,避免发生伤害老人这样的事件发生。
(生活报)